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的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0:31:21 97 人看过

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的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具体来说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医护人员抢救及时,措施得力或手术操作无误,但患者仍出现死亡或遗留严重后遗症;病员为特异性体质,在治疗前知道或治疗后发现,但目前医学科学技术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在基础麻醉或推管阻滞麻醉时,使用规定的剂量麻药,仍导致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平面过高,若经积极抢救,依然未能防止不良后果才;诊断及手术适应症明确,操作无误,而在术中或术后,发生意外,呼吸、循环骤停及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衰竭等不良后果的。

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码,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由于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责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6、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实验诊疗的,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医院承担过错责任不要求必须构成医疗事故
    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逐年上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应客观地分析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虽然不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只要其对造成的损害结果存在过错,仍然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因为,医疗事故概念与民法上医疗过错概念并不等同,前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前者内涵远小于后者,因此构成医疗事故的,必然存在医疗过错,而构成医疗过错,则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尽管《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仅仅是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患者的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023-06-13
    268人看过
  • 医学会“推断”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学会推断不属病历没有首页,第一次就诊记录写在续页上,平潭县医院无法解释原因,可以推断该院对病历存在撕毁、涂改的行为。因此,平潭县医院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推定其存在医疗过失。2006年1月18日,法院判决平潭县医院对本案负有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6.9万元和精神抚慰金2万元。平潭县医院不服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推定平潭县医院存在医疗过失符合高度盖然性证明要求,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医学会推断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赔偿责任医学会推断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5
    460人看过
  • 确定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条件
    第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性。在造成医疗事故的过程中因为该医疗机构不合格导致了这场事故或者因为医务人员违法了相关的规则而导致了这个事件的发生的时候。第二,行为主观上的错误。当再进行医疗救援的时候,因为医务人员自己的过失或者是认为这个东西可能会造成危害但是因为粗心大意而没有进行补救的情况,从而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这个时候医院就要承担其责任。第三,有没有对人造成损害这个事实。如果这个人做的事虽然触犯了规则,但是却并没有对人造成伤害,那么就不构成事故,不必承担责任也不用赔偿。反之,如果对病人的健康造成了伤害就要承担责任。第四,违法行为的做法与损害的事实中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做出的失职的行为的原因从而对患者造成了伤害的后果。而因就是你要你要负担这个责任的成立,患者所受到伤害的程度决定着你要承担后果的范围。医疗事故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医疗事故也发生了很多的争议。
    2023-04-01
    44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中医疗机构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医疗事故纠纷中医疗机构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1、医疗事故纠纷中医疗机构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二、医疗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1、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
    2024-01-15
    261人看过
  •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肯配合鉴定怎么办
    针对一些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现象,卫生部昨天明确表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直接判定伤残等级,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卫生部强调,医疗机构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患者同意后,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医疗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如何认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发生医疗事故
    2023-04-17
    204人看过
  • 医疗损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医疗损害有以下情形的,负刑事责任: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医疗损害分级医疗损害分级主要分为四级,一级损害最严重,它包括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等情况。二级包括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三级是指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况,四级最轻。而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损害程度一一对应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
    2023-08-01
    197人看过
  •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出现医疗事故后,医院不愿赔偿的,当事人有三种处理方法。分别是:1、调解。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2、如果确属于医疗事故,则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要求医院赔偿;3、医院仍然拒不赔偿的,那么可以提起诉讼。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理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者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
    2023-07-02
    77人看过
  • 口腔医院医疗事故纠纷责任承担多少
    口腔医院医疗事故纠纷责任承担多少应当根据不同程度来进行判断,司法实践中,医疗过失行为参与度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鉴定结论为医方负完全责任,法院会判决医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鉴定为主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70%以上的赔偿;鉴定为次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上的赔偿责任;鉴定为轻微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下的赔偿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什么?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指在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中的诸因素中,医疗过失行为所占比重(医疗过失参与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
    2023-03-28
    173人看过
  • 医院拒绝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
    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委托医学会直接判定伤残等级,而医院承担全部责任。法律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会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而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医疗事故医院的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
    2023-07-02
    297人看过
  • 追究医疗事故责任该由医院还是医生承担
    一、追究医疗事故责任该由医院还是医生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患者遇到医疗事故后,应该找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找医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如何妥善处理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妥善处理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方式如下: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
    2023-10-21
    29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死,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吗?
    医疗事故死亡医院全责的赔付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不愿协商的,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不服法院判决的,还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医院如何处置轻微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
    2023-07-02
    20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 比例 承担
    根据我国有关医疗事故责任以及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1、完全责任;2、主要责任;3、次要责任;4、轻微责任。对于不同程度的责任应当承担多少赔偿比例,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多采用完全责任承担100%责任,主要责任承担60%至90%责任,次要责任承担20%至40%。而对于轻微责任来说,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一、医疗过错责任有哪些类型医疗过错责任的类型,是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四)轻微责任:
    2023-03-05
    42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过错责任鉴定与医疗责任鉴定区别
    一、医疗事故过错责任鉴定与医疗责任鉴定区别1.医疗事故鉴定是一种行政鉴定,医疗过错属于司法鉴定。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范等所提供的依据。3.委托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医疗卫生部门做出决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4.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则可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5.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出具鉴定书,专家组成员无须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人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哪些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问题有: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
    2023-08-01
    30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总而言之就是医院的过错程度与其所承担的责任要相一致。二、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
    2023-02-14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医院不配合检查医疗事故承担责任怎么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0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 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中的医生证据不足怎么办, 医院要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直接报警尸检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中,医院不予鉴定的,还可以要求其他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7
      很明显医院有问题。但是不能靠嘴说,需要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如果院方不予赔偿,可以提起诉讼。 在做鉴定前,建议你立即向医院提出封存病历的请求。鉴定可以是司法鉴定也可以是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经过鉴定证明医院构成医疗事故,你们可以主张以下赔偿:(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
    • 医院的医疗事故赔偿对医院所负的责任承担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1
      刑事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责任主体是医务人员。 《刑法》是在1997年进行的修订,医疗事故当时还存在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之分,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要是责任事故,技术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医疗事故不再区分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这样就与《刑法》的医疗事故罪在衔接上出现了空白
    • 医疗事故证据丢失,医院已出现,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医疗事故的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