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是否需要承担偿还义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一、有债务还怎么离婚
有债务的,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二、死亡夫妻债务如何认定?
丈夫死亡的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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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向他人借款“丈夫”无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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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向妻子借款,妻子不知情能否要求其偿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之规定,如果逝者向您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妻子负有还款义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您对其借款用途负有举证责任,且举证难度较大。因此,建议您尽量通过协商追回欠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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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后,妻子是否承担丈夫的债务?丈夫要妻子还债妻子要承担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1、刘某死亡时,43000元是刘黄的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也同样发生继承:由于子女有相对的被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的事实,则二子女各占债务的1/6,黄某占4/6,这时,他们的债务是这个三口之家的家庭共同债务。 3、黄王结婚组成四口之家的新家庭后,王某对新家庭也有义务,包括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由于这种关系和原因,王某对丈夫和继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债务作出自愿偿还,且没有对夫妻和家庭财产作出约定,同时对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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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妻子对丈夫借款不知情有还款义务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1除了特别约定,原则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条,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第条,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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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以自己名义向妻子借款,离婚时妻子需要偿还丈夫的所有的债务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8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要求:(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借款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需要。此外,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来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己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来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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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知丈夫是否承担偿还贷款用途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0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丈夫是用于个人消费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