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转账凭证,能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53:59 412 人看过

李某某称,马某以资金周转为由想起借款50万元,仅有口头约定并未出具借条,有同日银行转账支付借款并提供转账记录。马某称与李某某合伙经营饭店。案涉转账记录已收到,但该笔转账并非借款而是李某某用于增资的投资款,并提供同日向饭店另一合伙人韩某退款50万元的转账记录佐证。

只有转账凭证,是借款还是投资款?

李某某凭借转账记录就要求马某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是在马某提供了该笔转账为李某某用于饭店增资的初步凭证后,仍用贷款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没有提交具有借款意思的相关凭证。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诉请返还借款的,被告抗辩称该转账实系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形成并提供证据佐证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责任。

所以法院认为李某某的主张缺少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支持李某某的主张,驳回他的上诉请求。

遇到欠钱不还怎么办?

方法一:与对方进行协商。对方欠钱不还,可以先找对方进行协商,告诉自己所处困境,需要该笔金钱来解决问题,看下对方是否有还款的意愿。

方法二:进行人民调解。如与对方沟通无效,可到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成功,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执行到位。

方法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权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债务证明,比如欠条、借款合同之类证据,到债务人居住地所在法院进行起诉;但前提是债权人需要知道债务人的身份证信息、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保证债务人能收到法院的传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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