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6:40:11 170 人看过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包括争议金额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不必经过劳动仲裁可直接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倍赔偿金的。

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5、申请支付令被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6、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

7、法院受理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对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直接起诉。

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一、劳动争议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吗

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是否能起诉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是可以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即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的不同点

(一)申请程序

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据此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则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有关的仲裁机构即可受理。

(二)机构设置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的市、县设立,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设立。

(三)裁决效力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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