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争议主体的角度界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包括:(1)我国各类企业和职工;(2)个体工商户、学徒工、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单位职工(或职工)和其他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职工,以及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本单位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管理机构与职工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劳办发[1996]165号),“企业管理机构”和“人事”是指“国家不再核定和拨付经济费用,实行独立核算,“自筹机构”和“本单位全体职工”
就争议内容而言,包括:(1)因职工被辞退、开除、辞退、辞职、自愿辞职引起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规定引起的争议,培训与劳动保护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信访人(原被告):广州市××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区
法定代表人:李××,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律师,××江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原告):周××。
委托代理人:陈×,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被上诉人周××本案劳动争议不利于广州××法院的判决区人民法院现(20××)对隋天民易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支持广州市变更判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审上诉,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案由:劳动争议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周女×××元(双方已付清)
2.周女放弃了其他想法
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元,均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经调解,本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20××年××月××日)签订,自
日起生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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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争议受案是哪些案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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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吗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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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件的举证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3【起诉要件和起诉材料】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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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包括哪些范围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6《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