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转让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1:20:17 214 人看过

建设用地转让有哪些条件:

1、按照转让合同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转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完成开发投资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转让建设用地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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