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作用债权担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9:14:52 303 人看过

债权担保的作用有:

1.抵押,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保证,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定金;

4.留置;

5.质押,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权担保的基本手段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五种:

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3、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4、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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