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企业是否确实具有法人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0:20:09 224 人看过

(一)如果确实是分公司,一般说来,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它涉及纳税所属地问题,以及事关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任务目标,情况有点复杂,尤其是分公司的规模比较大的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上的东西都是空的,只有与当地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协调好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分割问题。关系好了,如果不是当年任务完不成,税务机关不会太为难企业。他们一般会要求分公司在当地预缴一部分所得税,然后在总公司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多退少补”,所以,平时报送税务局的报表应做低利润,减少预缴税额,等汇算清缴时,再按实际来申报,尽量规避“多退”的问题。

(二)如果是子公司(现在很多人分公司和子公司概念混淆),具有法人资格,一般说来,是就地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如果需要母公司汇总缴纳,必须填写申请资料,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子公司预缴比例一般为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原则。

一、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多少时间

(一)若要设立公司,则要花时间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所花时间由地方政策决定: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则要花时间向政府递交各种文件,所花时间由地方政策决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分公司会计主体资格是否具有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的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讨论和研究经济方面的问题。企业要成为真正的会计主体,必须在法律上被赋予独立的财产权。
    2023-06-09
    53人看过
  •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具体表现
    (1)集团是一种发挥群体优势、创造更大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集团的成员单位在二个以上。(2)集团的成员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集团的核心单位须是经济实体。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3)集团管理机构或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基于股权持有或协议约定,对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这种管理和协调从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集团成员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但并不影响成员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4)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公司(母公司)或成员单位。一、公司和企业有存在什么区别吗1、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由法定人数
    2023-03-22
    249人看过
  • 建筑企业子公司中是否有具备资质的企业?
    不能。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建筑企业应该弄清楚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资质关系,有效的避免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或者是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的情况,涉及的法律风险是很多建筑企业不可回避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及承包范围是什么一、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及承包范围是什么1、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及承包范围是:(1)特级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3)二级资质,可承担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三级资质,可承担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
    2023-07-19
    144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有资格担任担保人
    分公司不具有担任担保人的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担任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是不得为保证人的。但如果分公司有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一、开分公司可以做公司股东吗开分公司不可以做公司股东。分公司是直接从事总公司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司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二、总公司破产后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担,总公司破产,则分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向受理总公
    2023-06-27
    471人看过
  • 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不是都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和子公司并非都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分公司债务可否起诉总公司?分公司债务可以起诉总公司。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债务人起诉总公司的,可以将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分公司履行债务,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合同与分公司签订起诉总公司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023-06-20
    418人看过
  • 问:独资公司法人具有哪些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利润,企业全部财产由个人所有,个人对企业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者投资的初始财产,还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者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3、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者申报登记的投资不足以偿还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时,投资者必须以个人财产甚至家庭财产偿还债务。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对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一定要变更的情况
    2023-07-12
    500人看过
  • 是否法律规定分包公司必须具备资格?
    需要。建筑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劳务分包资质办理条件劳务分包资质办理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
    2023-07-11
    296人看过
  • 追债公司是否具有追债资格
    想到追债,我相信很多的人脑中可能会浮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些手持棍棒斧头收账的“黑社会”形象,说句玩笑话,这就真的有可能是我们电视看多了,其实职业的追债人与我们想象中的相差甚远,我们要知道他们也是一群普通人,只是他们针对追债也许更有办法。但就目前而言,中国还没有一家合法的“**公司”,而那些所谓的“**公司”,靠的大都是一些远离于法律之外的非正当手段,胡搅蛮缠已经算是好的了,不如不断的电话轰炸、登门讨债之类的,让债务人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干扰,不得不就范。而更为恶劣的,是一些“**公司”用地痞流氓来威胁债务人的安全,通过暴力、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受到强行索债,甚至有的还采取了绑架手段威逼致债务人,实施一些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新的社会问题。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律师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因此,**公司是不具备追债资格的。
    2023-06-01
    282人看过
  • 挂靠公司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车辆挂靠公司在一定条件下需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才是合法的。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根据法律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车辆挂靠公司是否有权利扣车车辆挂靠公司一般无权利扣车。挂靠经营现象是指“挂靠者”(个体运输业户、自然人)依附于“被挂靠者”(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对外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为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的行为。车辆挂靠公司无权随意扣车,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他人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
    2023-07-02
    379人看过
  • 私营企业是否有成为法人的资格?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司私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有: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司私营企业属于做什么的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
    2023-07-12
    110人看过
  • 施工企业下属分公司是否被视为法人实体?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施工企业分公司与施工企业是否可以签订合同施工企业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要看是否有建筑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特殊行业的合同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23-07-06
    440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具有总公司的资质
    分公司是否具有总公司资质一般情况下不能,只能借用。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分公司能否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具体还要看资质颁布部门对资质的规定和要求。如果没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
    2023-06-13
    153人看过
  • 公司是否有资格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肯定可以。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限制仅有一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没限制,有限公司能做有限合伙人,也能做普通合伙人(受上述条款限制)。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几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1名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2023-07-05
    240人看过
  • 公司是否有资格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公司能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设立方式要参照公司的设立,特殊的公司比如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另有法律单独规定。分公司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只需要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公司能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但由于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性质不一样,设立的程序也不一样。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设立方式要参照公司的设立,而且特殊的公司比如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另有法律单独规定。分公司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只需要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可。怎么区分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主要有:1、设立方式不一样。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
    2023-06-30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独资企业有法人吗?是否具备独资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3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总公司停业整顿后分公司是否还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停业整顿怎么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
      答复:你好,根据《公司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公司是本公司或总公司管辖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其债务和其他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分公司只能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因此,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经营权,总公司被停业整顿后,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对外享受
    • 注册分公司法人资格是否需要具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7
      注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是否具有了独立法人资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总授权分公司投标就是同意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使用的单位名称是总公司的分公司是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本次投标没有关系
    •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3
      个人独资企业以自己的企业名称从事商业活动,对外缔结法律关系,是市场活动中的合法商事主体,具有自己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其在法律人格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其依法享有诉讼主体资格。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