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押融资可以不进行评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5:50:10 347 人看过

专利质押融资近年发展速度迅猛,首要问题是专利价值的确定。不但银行在确定放贷额度时需要参考专利的评估价值,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时也需要专利价值评估报告,所以办理专利质押融资不进行评估将会给企业增加非常多的麻烦。并且很多地方的主管单位对评估费都有补贴政策,评估并不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难度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条件有:

1、新颖性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二、外观设计专利怎么判断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判断侵权如下: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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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1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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