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能申请复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52:57 477 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能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行政复议法。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事宜

交通事故的行政复核期限为六十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交通事故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交通事故处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如果存在去一起先中止的情形,自其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房子拆迁问题不合理应当怎么办

对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三、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时效是多久

行政复议时效的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申请书(一)
    申请执行人:名称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被申请执行人对____________作出的_____________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一案,___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__字第_____号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现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被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强制执行。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1.复议决定书1份;2.有关材料____份。
    2023-06-09
    344人看过
  • 谁可以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一、谁可以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案例的代理委托人可以向执法机关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二、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2023-06-01
    490人看过
  • 不申请行政复议从何时能强制执行
    不申请行政复议的从不执行的当时起就可以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中的规定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然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之间申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具体看案件的情况,不同的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国家的行政安全机关,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而作出的,明确经过法律授权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为了审问犯罪嫌疑人而来调查刑事案件,取得证据等等,这个时候对于证人的检查,搜查以及对于银行账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属于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算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是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一点点折损的话,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就算提出了的话,上级行政部门也没有办法受理这个复议。2.是已经被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当事人重复申请。由于在我国行政复议的机会只有一次,对于同一件事情,如果已经被驳回一次行
    2023-03-16
    254人看过
  • 民事执行强制措施能重复采取吗,强制措施种类拘传:
    一、民事执行强制措施能重复采取吗不可以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强制措施种类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
    2023-04-18
    377人看过
  • 复议后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复议强制执行。若是相对人在复议书确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一、房屋买卖合同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进行了判决,对方有能力执行却不执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交通事故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没钱该怎么办交通事故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没钱的处理办法如下: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2、
    2023-06-23
    37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一、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措施,如果不执行的,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
    2023-06-15
    320人看过
  • "恢复强制执行措施"
    重新恢复强制执行格式如下:原发布者: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债务纠纷恢复一、申请先予执行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二、申办强制执行公证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
    2023-07-11
    396人看过
  • 能否反复实施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种类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
    2023-06-14
    361人看过
  • 收到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能否申请复议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可以申请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
    2023-04-13
    50人看过
  • 强制措施决定书能撤回吗,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强制措施决定书能撤回吗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经陈述、申辩后,如果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的,行政机关机以撤回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
    2023-04-18
    495人看过
  • 行政传唤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行政传唤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唤只是调查的一种手段,目的是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023-04-18
    6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和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和诉讼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期限是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
    2023-06-17
    261人看过
  • 被列入行政强制措施范围,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提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注明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催告期间,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的决定,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迹象。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内涵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具有强制性。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4.具有预防性。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7.具有非制裁性。8.具有可诉性和法律性。《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2023-08-18
    258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防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防止危害、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况,依法对市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限制,对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特点1.预防性和制止性。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2.临时性和中间性。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而不是最终行为。通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而不是最终处分,财产仅影响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3.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九条
    2023-08-18
    9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如何向拘留所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措施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
    • 行政复议后强制措施可以撤销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可以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复议申请。
    •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和起诉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和诉讼,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为60天,诉讼期限为6个月。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
    • 法院行政强制措施中可以拒绝行政复议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对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二)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出复议。
    • 如何申请委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
      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实施范围不得超出其法定职权范围,也不得委托无权实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