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强制执行公证,即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所谓强制执行公证,即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公证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债务时,债权人即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不需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我国对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规定主要有法律、司法解释以及部门规章与行业性规定,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1992】22号)(以下简称“《意见》”)、《司法部关于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后,受让人能否持原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问题的批复》(司复【2006】13号);《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另外,北京、广东等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相关执行规范性文件中也有相应规定,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于2009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公证机关办理和人民法院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陕高法【2009】334号)。依据《联合通知》第2条的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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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后如何做公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4强制执行公证程序: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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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处地址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根据我国法律限定,公证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基本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爱人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能够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再经过诉讼流程。 3、法律做法成立的要件效力。公证的法律做法成立要件效力,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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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借款合同强制执行可以直接找法院执行局执行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可以,签订了公证借款合同,到期未还可以根据公证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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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没钱做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如果有限公司没有财产,法院可以对于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时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