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人格权的法律保障与权利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09:20:11 212 人看过

该法律规定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包括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允许合理使用,但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该法律也规定了某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公民肖像,但必须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使用行为不合理并侵犯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如果为了公共利益进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而如果使用行为不合理并侵犯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为了宣传报道而制作和使用公民肖像,在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前提下,可以合理使用。如果是为了职务目的或者公共利益而依法制作、使用他人肖像的,不需要经本人同意,如通缉逃犯、张贴寻人通知等。

民 事 主 体 姓 名 、 肖 像 等 隐 私 权 的 法 律 保 护

民事主体姓名、肖像等隐私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其中,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

对于姓名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姓名权的内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对于肖像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肖像权非法利用他人的肖像。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还明确了隐私权的内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处理。

在侵犯他人隐私权方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任何人或组织都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民事主体姓名、肖像等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若您或他人遇到了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利。

尊重公民隐私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只有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才能使社会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隐私权,避免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如果或他人遇到了相关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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