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内工伤劳动者享受什么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8:32:17 277 人看过

劳动者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给,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这里所称的原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或未被确诊患职业病前,原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按照出勤对待而发给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

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如下处理: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1.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前提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如果职工虽然发生了工伤,但伤势并不严重,可以边工作边治疗,并不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工伤职工不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2.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内容有三方面:(1)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但应当属于福利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2023-04-28
    320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了吗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了吗毫无疑问,答案是肯定的。停工留薪期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当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时,需暂时停止工作,进行必要的工伤治疗,同时仍需享受原先工资福利待遇的这段期限。在此期间内,企业应视受伤员工如同正常上班一样,承担起相关权益费用的支付职责,因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对于工伤患者享有权益的程度堪称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然而,如果情况特别严重,无法以常理判断,须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适度延长,但是,延期时间亦不能超出12个月这个上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
    2024-07-10
    476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
    张某于2005年入职广州市某纺织品公司,2008年3月12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公司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向张某支付工资。2008年6月5日,张某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两个月。2008年8月6日,张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同年8月25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张某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定十级伤残,并确认工伤医疗期为:2008年3月12日~2008年12月11日,因此,张某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3月12日-2008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工资,但公司拒绝支付,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律师说法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的焦点是张某在工伤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2023-06-09
    274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复发治疗期内是不是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一、工伤鉴定后复发治疗期内是不是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伤鉴定后复发治疗期内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
    2023-06-16
    105人看过
  •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哪些待遇和生活护理费用
    1.工伤后就医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有什么要求?答: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医疗不使用医保卡,可以办理工伤住院记账或现金支付再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哪些待遇和生活护理费用?答: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治疗期限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不超过12个月。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
    2023-05-04
    200人看过
  • 刚入职半月发生工伤能否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刚入职半月出工伤也享停工留薪待遇推荐单位:房山区总工会基本案情:2014年3月2日,宋某入职某建材厂,签订劳动合同至2015年3月2日。3月18日,宋某工作时受伤,后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9月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宋某多次与建材厂协商工伤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工会指派律师帮他维权,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处理结果:经调解,建材厂向宋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共计9万元。案件评析:本案的难点是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间。《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案中,职工宋某在
    2022-10-11
    187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不是工资,不能享受双倍工资
    裁判要点《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对价。如果因事假、病假、停工留薪等并没有能正常工作,就不应该享受双倍工资的待遇。基本案情与争议焦点基本案情:2011年12月12日,黄某经人介绍到某某租赁站工作,随即被派往九寨沟某工地,对于某某租赁站租赁给他人的混凝土输送泵进行管理和维护;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某某租赁站没有为黄某办理社会保险。同年12月15日,黄某在工作中受伤,经住院381天,于2012年12月28日出院。黄某在工作期间,由九寨沟某工地负责吃、住;黄某出院后未再到某某租赁站上班;某某租赁站没有向黄某支付过工资。2012年9月3日,黄某向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某某租赁站与黄某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仲裁裁决已经发生
    2022-11-10
    144人看过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无法上班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一、工伤事故休息时间最长是多久这个要看员工受伤的程度,由医院开具证明需要休息多久,法律规定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手指已经断了伤残
    2023-03-21
    425人看过
  • 劳动者停工留薪期届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吗
    一、劳动者停工留薪期届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吗1、如果劳动者仍不能正常参加劳动,则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不能正常参加劳动,则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经济补偿或社会保险等待遇。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医疗期内,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可得到病假工资或伤残津贴,单位不需对其护理负责。4、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医疗期一般分为三类:一类为3个月,二类为6个月,三类为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23-05-20
    254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工资属劳动报酬还是工伤保险待遇?
    【案例】向某在某**公司从事采煤工作。2010年6月12日,向某在井下帮忙推矿车时,不慎被矿车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后向某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经治疗后,向某于2010年9月继续到**公司工作至今。停工留薪期内,向某从单位共领取费用1628元,从社会保险局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972元。2013年2月,向某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6万元未果,申请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向某停工留薪期工资8989.5元。**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对于是否应当支持向某停工留薪期工资,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不仅属于工伤保险待遇,也属于劳动报酬。向某因工受伤,其没有上班是具有正当理由的,单位应当为其核发工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
    2023-02-07
    154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往往由于意外或者操作不慎导致劳动者收到损伤。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在工伤医疗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律师补充:工伤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性的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一般的商业保险则没有强制性,投保人完全是出于自身的意愿。工伤保险之所以具有强制性,是因为劳动者处于劳动的最前线,容易发生危及自身健康和生命的各种事故。如果完全由企业或者劳动者来承担,不利于劳动者的权益或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是一种强制性义务,即使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的,劳动者发生事故,构成
    2023-05-07
    151人看过
  • 员工遭遇工伤后,关于停工留薪期能享受多久
    律师解答: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24-05-01
    449人看过
  • 薪资调整: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不超过12个月,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停职留薪的待遇: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工伤停薪留职不超过几个月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
    2023-07-05
    398人看过
  • 劳动者因工受伤到哪些情况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超过工伤认定期限该怎样办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律师在此要说明的是,这1年的期限,法律上属于除斥期间,即属于不可变期间,不会因为任何时候而中断计算或者重新计算,工伤职工如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工伤认定,其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也随之灭失,将彻底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故律师提醒广大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发生工伤事故时,如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务必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坚决避免在权利上睡大
    2023-03-25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3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停工留薪期未停工,怎么样享受工伤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劳动者工伤停工期间的,可以获得劳动报酬,对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停工留薪而没有停工的,没有相关规定。故停工留薪期未停工如何享受工伤待遇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 职工的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享受哪些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
    • 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2
      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同于基于劳动关系、支付劳动力商品的对价产生的劳动报酬,而是基于劳动者发生工伤伤害、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而产生的特定待遇。基于这样的基本法理,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义务并不随之消灭。
    • 停工留薪期怎么办?可享受哪些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停工留薪期也叫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给;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