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具体指什么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4:11:43 265 人看过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一、刑事立功要满足的4个条件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如何定罪内容具体是什么?
    社会上存在大量共同犯罪的案件,但是对于共同犯罪如何定罪内容具体是什么?却不得而知。共同犯罪的人员称作什么?什么是共同犯罪?这些问题对于大众来说都是非常陌生的,有些人认为自己只是参与其中,并没有做任何犯罪行为,这样的说法证明他们对于共同犯罪认识不清。共同犯罪如何定罪内容具体是什么?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
    2023-04-19
    370人看过
  • 单位犯罪批复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2000年9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2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0月10日起施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1999〕374号《关于单位犯信用证诈骗罪案件中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划分主从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此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2002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1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7月15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对已注销的单位原犯罪行为是否应当追诉的请示》(川检发研[2001]2
    2023-06-03
    54人看过
  • 犯罪的停止形态具体内容是什么
    犯罪的停止形态具体内容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1)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2)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一、抢劫中止构成犯罪吗抢劫中止构成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抢劫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且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那么就构成犯罪中止。二、非法拘禁中是否存在犯罪中止非法拘禁是存在犯罪中止的。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和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均为犯罪中止。三、抢劫罪中
    2023-03-19
    466人看过
  • 租赁合同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
    租赁协议乃指承租人为获得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与出租方达成的书面合同。租赁协议具体约定了出租方应将其名下的租赁标的物转移给承租方进行实际使用,以及要求承租方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定期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租金费用。同时,在契约期限届满或者契约终止、解除等情况下,承租方还需确保将租赁标的物无损坏且状态良好地归还至出租方手中。《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024-08-14
    204人看过
  • 企业性质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
    关于企业性质的定义及其重要性阐述。我们所说的“企业性质”实际上是指企业在诸多特征中的本质属性。现阶段,根据不同的企业性质,我们可以将其准确地分为多个类别。接下来就让我来详细描述每种类型的企业性质。第一类是国有企业。这类企业的所有资产归国家所有,其运作通常也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第二类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这种类型的企业主要由特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出资创办;第三类是私营企业,这是由自然人投资或控制下的一种盈利性经济组织,其运营以劳动力雇佣为基础;第四类是股份制企业,这类企业的资产是由两位或者多位出资者共同出资,且这个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加以体现和维持;最后一类是其他性质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所称公司是指依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10
    285人看过
  • 贪污罪构成要素有哪些具体内容?
    贪污罪构成要素具体有: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2、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具体点?贪污罪的量刑,具体可细分成下列标准:即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2023-07-15
    484人看过
  • 不可抗力的具体构成内容
    一、不可抗力的具体构成内容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包括:1.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2.具有不可避免性;3.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4.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由谁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违约方是免责。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也要承担责任的,违约方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责任。法律上对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害,以免责为一般原则。三、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区别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的区别:1.两者的范围程度不同。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人力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比如大地震、飓风、战争、政变等。不可抗力具有范围广、程度重大等特点,它与人本身的活动没有任何联系;而意外事件则是指当事人难
    2023-10-08
    446人看过
  •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2023-05-05
    35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一般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是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资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
    2023-06-18
    276人看过
  • 构成过失爆炸犯罪具备4个内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过失爆炸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共同特点都是由于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安全引起的。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中乱扔烟头,引起爆炸等。从行为方式看,过失爆炸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以不作为方式完成的,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义务。要构成过失爆炸罪,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如果爆炸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则不成立过失爆炸罪。(2)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3)必须造
    2023-02-13
    162人看过
  • 寻衅滋事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寻衅滋事罪主要由四项要素组成:(1)该罪针对的是公共秩序;(2)未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皆可成为罪犯;(3)行为人需怀有明确故意心理,且预期行为将产生损害社会秩序之危险后果;(4)客观面上的行为为随意殴打他人,同时伤害程度必须达到恶劣地步。其所涉及的惩罚措施如下:1、若罪名成立,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如果犯罪者纠集他人多次进行相似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
    2024-03-02
    282人看过
  • 犯罪主体客体具体指的是什么
    简单的说犯罪主体就是指的犯罪的人或单位是谁,犯罪客体就是指犯罪行为侵犯、侵害的对象是谁。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是指具有某种特定身份、对其犯罪主体资格有重要影响的犯罪主体。特定身份可以分为:1、自然身份与法定身份。自然身份,是指人因自然因素赋予而形成的身份。例如,基于性别形成的事实可有男女之分,有的犯罪如强奸罪一般仅男性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法定身份,是指人基于法律赋予而形成的身份。如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等等。2、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定罪身份,是指决定刑事责任存在的身份,又称犯罪构成要件身份。此种身份是某些具体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要件的必备要素。量刑身份,是指影响刑事责任程度的身份,又称刑罚加减身份
    2023-06-03
    188人看过
  •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具体几个内容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种多样,因此故意的具体内容不限。本罪是针对那些当场查获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行为人拒不说明持有毒品的目的、来源,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或窝藏毒品的行为,而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如果司法机关能够查明行为人具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目的,则其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本罪的对象为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
    2023-02-25
    176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犯罪的构成具体几个内容
    (一)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信,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于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植物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不住动植物检疫的国门,将会给农、林、牧、渔等生产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害人类健康,破坏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声誉。(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物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铺垫材料以及来自动植物检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应当依法进行检
    2023-02-09
    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什么具体内容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 侵犯知识产权罪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是指的哪些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就知识产权本身而言,无论是商标权、专利权还是著作权,其均属于一种无形产权。其客体与所有权的客体尽管性质相同,但是,其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所有权的客体是一定的动产或不动产这种有形物体,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物体。作为所有权客体的动产或不动产,不仅存在于理念之中;而且作为一种物理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其独占性是完整的,即一个主体使用的时候,其他主体无法同时同样使用。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产权,在客体存
    • 什么是指犯罪构成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
      所谓,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2、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行为成立犯罪所需的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只有经过法律选择
    • 法律对伤害罪犯罪构成具体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
      故意伤害罪犯罪构成有以下内容: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应具体区分重伤和轻伤,我国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含义作了原则规定,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
    • 挪用公款罪主体构成要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两括类:一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客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使用收益权.客观方面:利用织物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教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树额教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主体: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故意,并以归个人使用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