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多少时间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05:14 85 人看过

一、查封多少时间限制吗

人民法院查封房产的期限是3年,但申请人可以申请延长3年,人民法院也可以续行查封。

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三、破产解封必须查封法院么

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债务人即有可能成为破产人,其财产也有可能成为破产财产。按照规定,破产财产应当面对所有债权人依法进行分配,但是实际中,一些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或者执行程序仍然发生,严重损害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措施应当中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提出法院查封异议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法院查封车辆多久可以自动解除法院查封车辆3年后可以自动解除,具体如下:1、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2、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3、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个人将欠款还清后,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的。一般法院解封房产有三种途径: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解封;3、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
    2023-07-07
    199人看过
  • 财产查封冻结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只有六个月、动产查扣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二年。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轮执行措施到期后,续行期限则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这一规定在实践中颇受诟病。因为在上述期限内,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程序一般不可能完成。执行措施到期后,经当事人提前申请,执行法官每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就得前往办理续封、续冻和续扣手续,浪费了大量的
    2023-03-03
    331人看过
  •  限制区域解封时间推测
    这段内容讲述了各地在防疫部署中采取的措施,以决定封控区域解封的时间。在封控区域内,医疗机构将采取预约就诊、进院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以及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确保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将在治疗期间留在医院,并在出院前接受核酸检测。各地防疫部署将决定封控区域解封的时间。在封控区域内,医疗机构将采取预约就诊、进院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以及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确保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将在治疗期间留在医院,并在出院前接受核酸检测。 核 酸 检 测 要 求 是 什 么 ?核酸检测要求是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防范疫情传播、保障公共安全和保护个人健康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核酸检测要求如下:1. 重点场所和人员:对密切接触者、疫情高风险人员、确
    2023-09-08
    262人看过
  • 查封房产的期限时间计算
    一、查封房产出现在哪些阶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查封房产可以作为财产保全的措施,也可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财产保全出现在诉讼中,而法院强制执行出现在执行中,因此,查封房产一般出现在以下两个阶段:1、诉讼阶段。诉讼阶段的房产查封包括在诉讼前的房产查封和在诉讼中的房产查封,诉讼前的房产查封和诉讼中的房产查封一般都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但诉讼中的房产查封,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查封,而诉讼前的房产查封,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查封。2、执行阶段。法院在执行阶段查封房产,通常是因为败诉的人拒绝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因而导致判决或裁定无法履行,胜诉一方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房产。如果败诉的人在法院查封房产的一段时间内,还是不履行判决或者裁定的话,法院就可以拍卖查封的房产,从而强制性履行判决。二、查封房产的期限时间计算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
    2023-03-17
    426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地产是否有时限限制?
    法院查封房地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财产保全;二是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财产保全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之前,为了使法院的判决今后能够执行,由法院对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其他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用以避免当事人将财产出卖、转移或损坏,财产为房地产时,还能防止其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是由法院依据其职权作出。在执行过程中对房地产进行查封,是因当事人提出执行担保或是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而由法院采取的措施。在法发[2004]5号文件颁发之前,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没有时限的限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大量的房地产被长期查封,显然又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作。因此,在法发[2004]5号文件中,对查封的期限已作出了一个合理的规定。该文件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
    2023-06-10
    439人看过
  • 查封对方账户多长时间能强制执行
    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账户后,如果对方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6个月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
    2023-03-02
    397人看过
  • 查封扣押物品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内
    一、查封扣押物品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内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长30日。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财产和场所,会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财物的使用和处分,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二、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如何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
    2023-11-17
    250人看过
  • 查封房产多长时间能自动解封
    房子被法院检查两年后自动开封,如果没有执行完毕,法院会继续关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四百八十七条中,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关闭,关闭房地产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关闭房地产,关闭其他产权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检查、拘留、冻结期限到期前进行继续检查、拘留、冻结手续,继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职权进行继续检查押,冻结手续。法院查封房产如何解封法院查封房产后将欠款还清或涉案已结,可以向法院提出解查封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的财产权,应该做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是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该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2023-08-07
    459人看过
  • 房地产查封期限的限制
    关于房地产的查封期限问题,法释[2004]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和法发[2004]5号《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房地产执行通知》)均规定: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2006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做出法函[2006]76号《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有关期限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2006年复函),其中提到:《查封规定》施行前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除了当时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通知对期限问题有专门规定的以外,没有期限限制。关于2006年复函与前述规定和通知在不动产查封期限问题上的关系如何理解把握,目前在实务界仍存在一定的困惑。有人提出2006年复函与前两个司法文件存在矛盾。以2000年进行的房地产查封为例,
    2023-06-10
    499人看过
  • 侦查时间限制最长
    公安侦查审讯期限一般是24小时,根据《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讯问,如犯罪嫌疑人没有作案嫌疑的,应当立即释放。所以刑拘的最短时间要看何时进行讯问,如果是执行刑拘后马上就进行讯问的,如果没有作案嫌疑。也可能很短时间就可以获释,如果有作案嫌疑,拘留在三日内需要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所以正常拘留时间为1至14日,特殊最长时间为37日。公安侦查阶段最长多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而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个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
    2023-07-06
    22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否冻结、查封房屋,有无时间限制?
    登记机构受理法院的房产查封已无疑义,但对于受理公安机关的房产查封,有的登记机构心存疑虑,认为依据不足。就此问题,公安部已有明确的批复,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可否查封冻结不动产或投资权益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17号)中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权依法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以违法所得购买的不动产、获取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但对于此种查封,并无时间限制。
    2023-06-10
    99人看过
  • 不动产的查封期限是多少
    一、不动产的查封期限是多少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二、不动产的查封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
    2023-05-06
    35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有期限吗
    一、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有期限吗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是有期限的,为三十日,最长不超过六十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二、行政强制措施能申请复议吗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2024-01-13
    167人看过
  •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限制时限为多长时间
    一、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限制时限为多长时间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限制时限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的1年后。如果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去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时限如何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时限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该期限从其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算起;但是如果有必要的,则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
    2024-01-30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对查封的房产续封有时间和次数限制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0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查封与预查封的期限是多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查封与预查封的期限最长为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每次续封的期限为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房地产登记部门迳为注销查封。
    • 公证处是不是对房产查封的时间有时间限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法院对房产继续查封,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为最长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就自动解除查封了。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
    • 查封封存期限多久查封房产什么时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8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 行政拘留有时间限制吗?有多少时间限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