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员工补助金需要申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9 10:40:20 109 人看过

一、员工工伤,员工补助金需要申报吗

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时,如果其必须接受医院的住院治疗,那么此时他作为雇员将获得停工留薪的待遇。但是,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正常情况为劳动者发放工资。然而,不幸的是,企业在劳动者受工伤治疗期间破产并非罕见现象。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尽管工伤工资并不需要申报,但会由破产管理人进行仔细调查,然后列明详细清单并公示于众。这是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工人应得的工资及医疗康复费、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以及职工个人社保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费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员工付出的赔偿金,均无需正式申请或批准,而是由破产管理人进行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开披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员工工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适宜作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机构,申请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该机关进行申报。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该期限内完成申报工作,那么就由工伤职工或其法定继承人,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对此进行认定申请。申请时所必备的文件有:《工伤认定申请书》、能有力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合同及考勤记录)、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等等;

其次,倘若经过适当的治疗手段,申请人身受到伤害的病情相对于治疗初期趋于稳定,并且产生了持久性的身体机能损伤,或者影响到其继续从事原职业岗位的能力,此时他们应向市设立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最后,具体而言,针对不同程度的伤残等级,所将会获得的赔偿项目也会有所差异。通常,重要的赔付内容涵盖以下几个部分:医疗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贴、一次性的就业补贴、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薪资、餐饮补贴以及护理费用等等。如果用人单位已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伤职工缴足了各种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一次性的伤残补贴、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均应交由工伤保险基金会来承担。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承担起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贴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薪资等等。

然而,假如用人单位并未依照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便只能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员工遭受工伤之后,如果需要进行住院治疗,他们将获得停止工作并保留薪酬的优待,这意味着在此期间,雇主必须按照正常标准为其支付工资。即使是当企业面临破产后,尽管工伤工资不需要进行上报,但是破产管理委员会将会对此展开详细调查和公示相关的清单。依据相关规定,无论是员工应该获得的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费用还是赔偿金等,都将由破产管理委员会列出详尽的清单并予以公开,而无需再进行额外的申请或者审批程序。这样的措施无疑保证了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同时也彰显出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坚定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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