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审理人员组成
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以下人员到场:
(一)法院方面:
1、审判长;
2、审判员;
3、人民陪审员;
4、书记员;
5、法警。
(二)原告方面:
1、原告;
2、原告代理人/辩护人;
3、原告代理律师。
(三)被告方面:
1、被告;
2、被告代理人/辩护人;
3、被告代理律师。
(三)其他可能相关人员:
1、相关证人
2、公诉人
3、旁听人员
二、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巡回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诉的合并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庭审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开庭审理基本程序是什么?
376人看过
-
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都有哪些
344人看过
-
国务院组成人员有哪些人?
219人看过
-
法院开庭哪些人员到庭
292人看过
-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
301人看过
-
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庭审行为的规定
336人看过
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
-
家庭成员由哪些人组成?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11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 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 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这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
陪审团有哪些组成人员?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9陪审团是由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
审判机关的组成人员是由哪些人员组成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5开庭审理人员组成主要有审判人员、原告方人员、被告方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审判人员主要由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和法警组成。原告方人员主要是原告、原告代理人、律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