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立案标准一般是三万元。行为人贪污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或者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也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多少算数贪污罪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5000元是立案的基准。另外,个人贪污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金及募捐品、受贿、罚款、征收临时金、贪污手段恶劣、销毁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立案。个人贪污额不足5000元,情节较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机关或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213人看过
-
贪污罪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148人看过
-
贪污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382人看过
-
贪污罪数额多少立案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是什么
399人看过
-
贪污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2024
123人看过
-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129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贪污罪的立案标准,贪污罪多少额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6贪污罪的起点是3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罪数额大标准为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贪污罪数额大标准为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贪污罪数额大标准为300万元以上。因此,从这些规定可以知道,贪污罪的起点是3万元。《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犯贪污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贪污罪立案标准最新合肥贪污罪立案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
-
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0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
-
贪污罪数额多少立案呢?国家的判刑标准是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
贪污罪的追诉期是多久,贪污罪的立案标准在北京市XX是多少?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1根据《》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