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离婚时不能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4:40:52 224 人看过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一、离婚时如何判决公房

离婚时对于公房的使用权根据情况来判决。公共住房,又称公共住房,一般是指国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销售的住房。在房屋出售前,房屋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只有相应的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无权处分房屋,因为他对房屋没有产权。因此,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双方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无法调解,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理判决公房由一方租用,承租人可以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二、离婚纠纷中公房如何处理

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当事人离婚时,对公民使用、承租问题首先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节解决。在协商不成或者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以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房屋,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者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者交给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均可承租的情况。

三、离婚后承租的公产房如何处理

离婚后承租的公产房的处理:公共住房,又称公共住房,一般是指国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销售的住房。在房屋出售前,房屋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只有相应的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无权处分房屋,因为他对房屋没有产权。因此,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双方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无法调解,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理判决公房由一方租用,承租人可以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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