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过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23:57 496 人看过

1、农村土地征用的第一步是改变农用地和征用土地的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土地使用者在初步选定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应先咨询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看是否符合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土局令第7号)的要求。

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禁止期内不予受理建设项目用地报告,各级人民政府不予批准提供建设用地。

第二步是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然后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并准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土地申请,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选址费。

其中,农用地转用和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农业用地转让或者依法取得征地批准后,市、县在两年内未使用土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第三步,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向同级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预审,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对已经预审的项目,需要对建设项目用地和选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提出预审申请。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2。初审申请报告,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总规模、总类型、补充耕地初步规划;

3。报批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审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结合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涉及秘密军事项目或者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预审。国土资源局应当自受理初审申请或者收到移交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初审意见20日内不能出具的,经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10日。

第四步:用地单位应当向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局办理项目审批、规划和环境保护许可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的规定缴纳审批费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一些建设项目还需要按照《建设项目(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第五步,用地单位持上述批准文件,向原国土资源局提交项目用地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地供地计划,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分为不同类型。

对于能源、交通、水利、矿业、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建设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4号)实施前经批准的,仍按规定报批原规定;实施后,经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面积超过省级批准权限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不需要编制补充耕地规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本集体农用地,单位占用国有农用地的,没有必要制定征地计划。下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占用土地,应当报国务院批准: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计划单列企业批准的道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和50万人口以上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照年度用地规模分批用地计划的实施。5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上。需要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用相关文章
  • 农村是否有权征用土地
    没有,土地的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而确立的我国征收、征用制度。一、农村土地是否被征用的如何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农村土地征收必须遵循哪些原则(一)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则。公共利益是指社会整体利益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实践中要严
    2023-02-14
    260人看过
  • 农村征用土地是咋回事
    土地征收补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农村征用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三原则1、完全补偿原则。该原则基于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认为损失补偿的目的在于实现平等,所以应当给予完全的补偿,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2、不
    2023-08-10
    236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土地使用税征合法吗?
    为规范各地的土地使用,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那么农村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实际上农村比较特殊,农村的土地利用也与城镇土地利用的规范原则有所不同。农村土地并不算入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那么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了解一些关于农村土地使用以及土地使用税的问题。一、村里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
    2024-02-02
    1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1.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2.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补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搬迁房子怎么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按照房屋的土地性质及补偿对象区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两种。在我国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其补偿的基本原则及标准是相
    2023-06-21
    248人看过
  • 202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202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第一步:发布拟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
    2024-04-05
    44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过户流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农民买卖或者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
    2023-03-02
    1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费用怎么计算
    一、农村土地征用费用怎么计算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计算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二、征地补偿协议诉讼时效多久征地补偿协议诉讼时效六个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外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哪些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1.
    2023-05-31
    317人看过
  • 如何分配农村土地征用费用
    一、如何分配农村土地征用费用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农村征地补偿费的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农村征地现在是多少钱一亩?1.普通农田征收补贴;旱田一亩平均补偿53000元,水田一亩平均
    2023-06-07
    1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地新政策
    农村土地征用
    我国规定各地征地不能强制执行。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就要妥善解决。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层出不穷,那么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新政策是什么呢?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组成。1、土地补偿费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每人平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新播种的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费用。对生长期作物,最高按第一季度产值补偿。对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对多年生经济林木,应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
    2023-08-08
    43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租用和征用的区别
    一、农村土地租用和征用的区别农村土地租用与征用之间存在以下显著的区别。1.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2.租用则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这意味着,在征用过程中,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进行,而租用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二、土地征用具有什么特点土地征用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征用行为具有法定性,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进行;2.征用目的具有公益性,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3.征用行为具有强制性,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4.征用过程中必须给予补偿,确保被征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农村土地租用是如何规定的1.国有土地租用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
    2024-08-13
    2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流程详解
    一、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流程详解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流程: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
    2023-07-18
    51人看过
  • 荆门市如何征用农村土地
    一、荆门市如何征用农村土地荆门市征用农村土地要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第一步:发布拟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第三
    2023-05-31
    376人看过
  • 村征用农户土地谁来补偿
    一、村征用农户土地谁来补偿?村征用农户土地由村里来补偿,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二、
    2023-12-04
    129人看过
  • 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规定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征用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023-07-04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土地被征收,商洛农村土地征地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1.审查报批。 2.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收
    • 农村征地农村征地过程需要哪些手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
    • 农村土地证过户流程农村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1
      (1)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二证齐全(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若没有国有土地证书,会为以后的过户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其次卖方结婚证书。注意查看结婚证书上名字与身份证上名字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卖方及时到民政机构更改。没有结婚证书应到民政机构补办结婚证书。 (3)若购买离异人的房子也不用担心麻烦,从以下几方面准备资料: ①离异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与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卖方婚姻状况证明书(民政
    • 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是怎样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4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
    • 农村土地征用,征地补偿金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 1,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农作物或者建筑物补偿费等; 2,补偿的标准由当地负责征收土地的政府部门公布; 3,对土地补偿的标准有异议的,被征地村民可申请省人民政府裁决; 4,如果审批的政府是国务院,则申请国务院裁决; 5,如果征地未履行合法程序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征地行为违法。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