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谁受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08:41:54
466 人看过
在房地产领域中,当某项资产被先行查封时,其将拥有优先受偿的权益。倘若在此之前,该房产曾经设置过抵押权,那么在最终进行不动产拍卖之后,应当优先支付抵押债权人的债权,然后才能够让查封权人得以享受相应的权利。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若卖方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第三方,从而导致原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达成,那么第三方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相关损失,同时还可主张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受托人一房多卖谁责任
73人看过
-
房产税是谁受益谁交税吗
278人看过
-
谁才可以一房多卖
144人看过
-
一房多卖房产证是谁的
318人看过
-
房子归谁所有一房多卖
420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一房多卖归属权归谁
28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房数卖, 谁能优先受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6如果你们两名购房人与张某签订的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根据你介绍现在的情况,如果张某未与李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你能优先于李
-
一房多卖是什么意思?谁优先受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9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享有相应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
-
-
买房子一房多卖权益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要先确定房屋产权,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