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生效了未履行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51:46 163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合同生效了未履行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了未履行的处理措施是按照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补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履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未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需要公证吗

不一定要公证,可以视情况而定。

我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公证形式只是其中一种,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三、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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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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