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1-7月份的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XX表示,在国内加大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吸收外资的数据在个别月份出现波动是正常的,不足以反映整体的走势,更不能去跟外资反垄断调查挂钩。
数据显示,1-7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7.2亿美元,同比增长11.43%。农、林、牧、渔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7亿美元,同比下降8.2%。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52亿美元,同比下降14.26%。
有媒体提问7月份利用外资大幅度下降有哪些原因?是不是与近期对外资企业的密集的反垄断调查有关?沈XX表示,1-7月,服务业利用外资仍然保持较快增长,制造业利用外资金额有所下降。商务部认为,在国内加大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吸收外资的数据在个别月份有一些波动是正常的,不足以反映整体的走势,更不能去跟外资反垄断调查挂钩,或者做其他没有根据的联想。
沈XX表示,中国政府在建立、健全、完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对各类性质的市场主体是一视同仁的,今后更将如此。任何市场主体都应当守法经营,如果触犯中国法律,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沈XX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绝大多数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是守法经营的,都能够依法在国内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相信绝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仍将在中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根本不会因为查那么几个案子,就把外商投资企业吓回去。
沈XX指出,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的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依法保障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各类性质的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律环境、高效便利的行政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接下来商务部会继续密切跟踪全球经济和外商对华投资的走势,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对国际投资者服务,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中外投资合作的平稳发展和深度拓展创造更为优良的外部条件。可以预料,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中外投资合作一定会迎来一个更为广阔的合作局面。
沈XX指出,商务部在反垄断工作方面主要是承担经营者集中的审查,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仍然在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的部署积极地开展。
-
商务部反垄断局
142人看过
-
商务部成立反垄断局破除垄断
57人看过
-
商务部:反垄断审查不存在“内外有别”
118人看过
-
利乐遭反垄断调查
431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反垄断调查工作?
94人看过
-
苹果可能面临反垄断调查
293人看过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
反垄断机构如何进行调查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51.调查的启动。调查的启动,涉及由何种主体以何种方式启动对涉嫌垄断、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我国反垄断法将此项权利赋予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私人主体。 2.调查措施。调查措施是指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根据反垄断法第39条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有关场所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进入被调查的经
-
反垄断调查配合刑事责任说明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1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责令停业整顿; 5.由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的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答: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 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
-
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答:《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决定,也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决定;时,还包括既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但采取了步调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