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分别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1:22:39 306 人看过

一、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二、强迫劳动罪怎么认定:

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又强奸的怎么处罚?
    一、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二)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此外
    2023-02-22
    323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哪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1)“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此处的拘禁并不只限于有形的、物理的强制方法,采取无形的、心理的方法,诸如胁迫被害人、利用其恐怖心理或者利用被害人的羞耻心理,使其不敢逃亡的,同样亦属于拘禁行为。(2)“其他方法”。“其他方法”,是指非法拘禁之外的方法,诸如逮捕、绑架、办所谓封闭式的“学习班”以及所谓“隔离审查”、“监护审查”等。二、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
    2023-04-28
    326人看过
  • 强迫劳动罪的要件,强迫劳动罪与虐待罪的区别
    一、强迫劳动罪的要件强迫职工劳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1、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如违反劳动法第38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规定;第41条关于“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要求,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例外:(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等等。如果没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而是
    2023-02-18
    157人看过
  • 强迫劳动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本罪是由特定涵义的“用人单位”实施的犯罪,这些用人单位仅限于经济组织。实践中,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强迫招用职工劳动的,不应以本罪论处。其次,本罪构成要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且是违背职工的意志,强迫劳动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使用这种法定的方法,只是对职工进行严格要求,或者职工自感超时间、超负荷地劳动,用人单位并未对其强迫的,不能以犯罪论处。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对职工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这里要注意的是:一为限制自由,且强迫他人劳动。一为剥夺自由,实施拘禁。在劳动过程中,合适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是很有必要,这样可以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可以保证劳动资源的更健康循环付出。强迫劳动的行为已经限制劳动者的自由,劳动者需要及时提出异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仲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私企强迫劳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2023-03-25
    366人看过
  • 非法拘禁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
    2023-03-28
    392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如何区别认定
    本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一)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二)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三)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四)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2023-06-17
    482人看过
  • 监狱能构成强迫劳动罪吗,强迫劳动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监狱能构成强迫劳动罪吗监狱不会构成强迫劳动罪。根据我国监狱法,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生产劳动,换言之,只要不是丧失了劳动能力,就必须依法参加劳动。司法部罪犯劳动工时通知,罪犯不是职工,不适用劳动法。罪犯每周劳动五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超时加班劳动要严格审批。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
    2023-06-17
    175人看过
  • 非法拘禁婴幼儿定什么罪,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非法拘禁婴幼儿定什么罪非法拘禁婴幼儿为非法拘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
    2023-06-17
    33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强迫劳动罪的表现形式
    强迫劳动罪的特点:侵犯的对象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建立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强迫员工劳动侵犯了员工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侵犯对象包括与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客观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员工劳动,情节严重。这里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确定客观方面要注意三点:一是必须表现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二是强迫劳动,其表现形式有:殴打、没收押金、集资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期劳动、强迫劳动不给报酬或少给报酬;第三,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自然人和用人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里的用人单位是指雇佣员工为其工作的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本罪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
    2023-08-18
    461人看过
  • 如何区分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由谁管辖
    区分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根据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的目的不同、客观方面不同、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不同进行区分。非法拘禁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犯罪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检察院管辖。一、如何区分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区分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因为索要自已的财物,故谈不上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2.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实3.客观方面不同。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劫持控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只是其勒索财物这一犯罪目的的手段行为;而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则是非法拘禁罪的主要甚至全部行为内容。4.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不同。对于绑架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
    2023-04-26
    256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区别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离的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目的不同等,前者侵犯的是人身权利,后者是财产权利,前者犯罪目的是的控制人身自由,后者是侵犯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
    2023-06-03
    26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拘禁罪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2、注意划清本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一、非法拘禁几小时算犯罪有事吗?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4、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二、怎样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1、犯罪的时间和地点。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的。在通常情况下,时间和地点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时间和地点往往反映行为本身的危害程度。如:在战时的某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平时严重得多;在受灾地
    2023-03-09
    372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罪名认定及含义
    (一)、非法拘禁罪的概念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只要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均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例如,非法逮捕、拘留、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均为非法拘禁行为。在实践中,剥夺人身自由有两种情况:一是直接约束人的身体,限制其自由。第二种是间接约束人的身体,是无形的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如将妇女洗澡时换洗的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亦应定性为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失去自由,不具有间断性,一般来说,时间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
    2023-03-10
    94人看过
  • 强迫劳动罪的认定问题
    本文主要讲述了强迫劳动罪的认定问题,包括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强迫职工劳动罪的一罪与数罪问题。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本罪是由特定涵义的用人单位实施的犯罪,这些用人单位仅限于经济组织。实践中,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强迫招用职工劳动的,不应以本罪论处。其次,本罪构成要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且是违背职工的意志,强迫劳动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使用这种法定的方法,只是对职工进行严格要求,或者职工自感超时间、超负荷地劳动,用人单位并未对其强迫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二、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对职工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这里要注意的是:一为限制自由,且强迫他人劳动。一为剥夺自由,实施拘禁。三、强迫职工劳动罪的一罪与数罪问题实践中,行为人在强迫职工劳动中,如果对职工又实施了其他故意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侮辱等行为的
    2023-06-11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强迫劳动罪与非法拘禁罪两个罪名有什么不同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6
      强迫劳动行为和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之间有一定区别,本罪是以限制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劳动权利非法拘禁罪可能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可能是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况,其侵害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行为人以拘禁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拘禁的时间较短,手段强度一般的,原则上应以本罪论处。但是,非法拘禁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例如,私营企业主雇用打手监视民工的劳动并为
    • 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与非法拘禁犯罪的界限简述一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
    • 非法拘禁罪与强迫交易罪同时犯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强迫交易罪有两种标准,一是是三年以下,二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非法拘禁轻者三年以下;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的十年以上。总之,视情况而定
    • 非法拘禁强迫劳动如何处理啊,求解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6
      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本罪名为“强迫职工劳动罪”。如今,刑法修正案八已出台,将本罪称为“强迫劳动罪”。 法律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
    • 非法拘禁罪与传销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哪些,非法拘禁行为该如何定性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1号《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