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是否有房产证,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3 21:45:36 262 人看过

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有房产证。棚户区改造属于经适房的一种,棚户区改造房房产证和商品房房产证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其房产证在短期内不能办理,同时缴纳税赋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对集中成片的棚户区,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棚户区改造要符合以下要求: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公证有用吗,法律如何规定

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公证无用。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进行公证不能使权利人获得物权效力,但可以依法获得债权效力。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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