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单独对合伙企业进行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26:23 213 人看过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认为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合伙企业,如债权人仅对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法院必须依职权追加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否则为漏列诉讼主体、处理错误。这主要受传统合伙理论的影响,因为传统理论认为合伙不是一个实体,第三人起诉合伙时必须将全体合伙人列为被告,并必须向所有被告合伙人送达法律文书;合伙人与合伙之间也不能相互诉讼。笔者认为,上述司法审判观念过于保守落后,不符合社会时代发展的潮流,不具备妥当性,应更新司法理念。首先,这是对合伙企业这特殊民事主体的误解。法律已经确定了合伙企业是一个与其合伙人相区别的经济实体,为与法人、自然人相对应的“第三类民事主体”。“我国合伙中的合伙人实际上只是合伙的担保人,因此,合伙与合伙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由于合伙企业与合伙人成为互相独立的法律实体,则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之间也可以互相诉讼。第二,是对民事诉讼主体的误解。合伙企业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不等于它没有独立清偿债务的能力,更不等于它不能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被告)应诉。我国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可以为诉讼当事人起诉或应诉,诸如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等,合伙企业也自不例外。第三,没有尊重债权人的意思自治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权利,并且与民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相冲突;第四,会造成合伙债务诉讼程序的复杂化,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第五,该做法带有浓厚的过去那种超职权主义色彩,不适当地过分干预了合伙人个人的社会生活的自由与权利,与现代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理念背道而驰。

一、合伙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能成为新合伙人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了解合伙企业首先要了解合伙人。当合伙企业中的某个合伙人死亡之后,他的继承人是否能成为新的合伙人呢?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某一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他的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成为合伙人的前提条件是合伙协议有规定或者事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对于合伙企业和该合伙人的家属都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合伙企业对死亡合伙人的家属抱以同情,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慰问和关照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组织,他们合伙的前提是合伙人之间的利益一致和相互信赖。他们能接受死亡合伙人,并不一定能接受他的继承人,因而如果合伙协议未作规定,事后全体合伙人也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就不能仅依据同情或其他理由而违心地吸收死亡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加盟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

反之,如果合伙协议明确规定,合伙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的,即使继承人的性格及其他原因不适宜与其他合伙人合作,其他合伙人可以采取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等办法解决问题,但不能拒绝该继承人依法继承财产,成为正式合伙人。

根据法律规定,死亡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于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直接行使在合伙企业的有关权利,故而需由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行其权利。当然这也应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个人合伙企业能否担保合伙企业债务
    个人合伙企业是否能够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个人合伙企业不能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不需要参与本案担保人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规定的条件:(I)不涉及本案(2)享有不受人身自由限制的政治权利(3)在当地有永久住所和固定住所(IV)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V)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阅读本文后,您应该知道这不能担保合伙人的债务。合伙债务本身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不能为自己担保。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来保证才能遵守法律的规定。让我们说清楚。阅读本文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lba.com的专业律师
    2023-05-07
    209人看过
  • 合伙企业股权可否进行质押?
    合伙企业可以质押股权。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经合伙人一致同意;2、质押股权属于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3、订立书面质押合同;4、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股权不得转让;5、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应当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基金份额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质押的登记1、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
    2023-07-02
    207人看过
  • 合伙人单独主张合伙债权的规定
    (1)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合伙人可以对外主张个人合伙的全部债权。(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单个合伙人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才可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外主张全部债权。合伙人的债权人是否可对合伙债权主张代位权合伙的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和财产份额,但对于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其他财产权利或非财产权利,因与合伙人的地位密切联系,具有专属性,不得代位行使。代位权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时,致使其财产应能增加而未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在合伙的内外关系方面体现的问题是合伙的债权人为实现其债权可否对合伙的相关权利主张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
    2023-07-02
    236人看过
  • 能否在个人独资企业中进行股权交易?
    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转让股权。个人独资企业又称个人独资经营者,是由自然人拥有与经营的企业,所有者和企业实体之间没有法律区别,业主直接控制所有要素,并对此类业务的财务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债务、贷款、损失等。唯一的贸易商接受所有利润(基于业务的具体税收),并对所有损失和负债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一切资产属于所有者,一切债务属于所有者。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给法人买社保吗个人独资企业同样要为员工买社保。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法人并不是人,只是一个企业的在法律的人格化,所以并不需要给法人买社保。程序与其他企业相同,具体如下: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
    2023-07-01
    232人看过
  • 独资企业是否有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不允许加入合伙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求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哪些认识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规定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为具有中国国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法律禁止的人员除外。且前述的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个人独自企业时,应当提交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材料。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有哪些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
    2023-03-07
    236人看过
  • 能否将独资企业转型为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可以变更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首先要有申请书,合伙企业顾名思义就是要具有至少两个以上的股东,并且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首先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此公司相关的注销都办理完成以后,那么就需要合伙企业的两个人提交相关的材料申请注册合伙企业。首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准备的材料:1、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2、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投资人和清算人签字);3、清算报告、债权债务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由投资人和清算人签署);4、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那么分支机构注销需要办理相关的注销证明;5、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注销事务,还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证明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个人独资企业可不可以申请破产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2023-07-05
    172人看过
  • 共有人能否单独起诉
    分享。在这类案件中,不同的共有人可以根据实体法上各自的请求权分别起诉,而不一定是共同起诉。目前,根据共同诉讼的对象,共同诉讼可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共同共同诉讼。前者的客体是共同行为,后者的客体是同类行为。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共有九种常见的必要诉讼。我国立法将共同诉讼视为必要共同诉讼,应当将其视为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例如,股权、继承、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共同行为。在这些诉讼中,共同诉讼不一定是共同参与诉讼,而是有权分别起诉。首先,每个共有人根据共有财产的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各共有人的份额也称为到期份额,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确定。法律要求共有人在发生共有关系时,应当明确自己的份额。如果各共有人的比例不明确,则应推定为相等。第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来确定的。换言之,每个共有人在共有财产中占有多少份
    2023-05-02
    401人看过
  • 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
    一、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二、对于诉讼费用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情形有哪些?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特别提示: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交诉
    2023-05-02
    193人看过
  • 国有独资企业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
    根据中国合伙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本法所称合伙,是指自然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本法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1。公司债务责任:根据《合伙法》的规定,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企业对普通合伙人的债务范围大于其对普通合伙人的债务范围。与合伙企业的交易:根据《合伙企业法》,
    2023-05-07
    89人看过
  • 退伙人如何根据合伙企业债务进行分割
    退伙人与合伙企业债务的分割方式:按照和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之间的约定进行分割。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个人合伙退伙财产分割该怎么处理个人合伙退伙财产分割方式如下:1、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2、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2023-08-14
    27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能否进行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怎么进行
    一、有限合伙企业能否进行股权融资有限合伙企业是没有股权的,所以不能进行股权融资,但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份额出质为债务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股权融资怎么进行(一)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二)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
    2023-04-18
    30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担保人进行独立起诉?
    能单独起诉连带责任担保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如此约定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共同债务人可以单独起诉吗债权人可以起诉全部债务人,也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甚至一个债务人进行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
    2023-07-03
    342人看过
  • 合伙人个人债务是否会对合伙企业产生影响?
    合伙人个人债务不同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应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个人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享有的份额为限,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无关。个人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普通的个人合伙对合伙债务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
    2023-07-05
    338人看过
  • 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是否有义务进行承担
    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有义务承担。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的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一、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
    2023-03-05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单个合伙人能否单独对外主张个人合伙的债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1)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合伙人可以对外主张个人合伙的全部债权。(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单个合伙人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才可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外主张全部债
    •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否会对减资进行公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0
      1、合伙企业减少注册资本是不需要公告的,并且需要达到一定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 合伙企业能否同时进行合伙交易?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6
      有限合伙人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能的利益的前提的情况下,是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的。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 合伙人单独主张合伙债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3
      (1)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合伙人可以对外主张个人合伙的全部债权。(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权享有连带权利,各单个合伙人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或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才可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外主张全部债权。
    • 有限合伙企业变个人独资能否进行相关的变更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4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门槛并不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十条【设立申请书载明事项】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