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审批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6:52:51 209 人看过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自1992年7月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以来,我市建立了房地统一管理的新体制。通过全面实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使用,1992年至1994年,市政府收取人可观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我市的城市建设起了较大的使用,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市政府《批转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请示的通知》(穗府〔1993〕58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对各类不同的用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等方面作了具体、全面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标准》的规定办理;既不能政出多门,也不要搞针对某个部门、某个项目与已有规定相抵触的临时政策,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保证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减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审批权限。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减免审批权限在市政府,由市长或市长指定的市政府领导同志进行审批。今后,凡不属《标准》规定减免范围而又确实需要照顾的个别项目申请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评估。由用地单位备齐有关文件、资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具体由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办理)。

(二)申请。用地单位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结果,将申请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书面请示送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办理,呈市领导审批。

(三)审批和转办。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书面请示,由市长或市长指定的市政府领导同志进行审批,审批后由市政府行文批复用地单位,再由用地单位持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到市国土局办理减免手续。

三、统一解困转制重点企业利用历史用地加快解困转制的有关政策。为体现市政府对市解困转制重点企业积极支持的原则,对其利用历史用地加快解困转制工作给予以下扶持政策:

(一)允许解困转制重点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条件下改变其历史用地性质。

(二)允许其与有关开发企业合作开发房地产,但不能自行开发(经批准成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企业除外)。

(三)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收入在扣除应上缴中央、省、地铁资金和出让业务费(即“四项”扣除,合计占总额的44%)后,根据各企业困难程度,将其余部分的全部或大部分返还给企业专项使用。对已经批准向法院申请破产的企业,在“四项”扣除上可以适当放宽。

(四)除市政府已批准的解困转制重点企业外,今后新批准的解困转制重点企业,在利用历史用地加快解困转制方面,凡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的,一律以此加以规范。

四、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的,由市政府行文批复后,由市国土局办理具体减免手续。

五、凡由市政府批准减免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额记入国土部门为市政府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数。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使用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批次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将省国土资源厅的缴费通知转各区(市、县)政府,由各区(市、县)政府直接缴入国库。(二)贵阳市的城市批次用地及市级单独选址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财政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市级财政在当年预算中安排缴纳。(三)市辖区范围内的行政划拨用地(除开发区外),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用地单位开具《行政划拨用地收入缴费通知单》,由申请用地单位向市财政局缴纳行政划拨用地成本,纳入财政预算。县(市)范围内的行政划拨用地,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用地单位开具《行政划拨用地收入缴费
    2023-06-10
    348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市国土局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范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一、建立和完善拆迁资金监控制度。(一)拆迁人在申请发布拆迁公告前,必须先到指定银行,按市拆迁主管部门核定的拆迁监控资金总额,开设专用帐户,并签署保证将款项专项用于支付该拆迁地块的临迁补助费、作价补偿费的《保证书》,由拆迁人委托银行支付给被拆迁人。专户资金未经市拆迁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二)鉴于回迁地块中被拆迁人通常有2/3临迁过渡、1/3作价补偿,永迁地块中通常有2/3直接迁入拆迁人提供的永迁房、1/3作价补偿,因此规定拆迁监控资金总
    2023-06-10
    156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6-7【实施日期】2005-6-7【发布单位】【文号】穗府[2005]1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同意,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撤销东山区、芳村区,设立南沙区、萝岗区。二、将原东山区的行政区域,白云区的矿泉街道,天河区的登峰街道、天河南街道的杨箕居委会和中山一居委会、沙东街道濂泉路以西、北环高速公路以南、广源东路以北的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越秀区人民政府驻越华路。三、将原芳村区的行政区域划归荔湾区管辖。荔湾区人民政府驻中山七路。四、将番禺区的南沙街道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灵山镇的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的庆盛村、沙公堡村、石排村的各一部分区域划归南沙区管辖。南沙区人民政府驻黄阁镇凤凰大道。五、将白云区的萝岗街道,钟落潭镇的九佛、穗北2个居委会和红卫、风尾、埔心、蟹庄、枫下、佛朗、燕塘、莲塘、山龙、重
    2023-04-22
    443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原则问题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鉴于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穗府〔2000〕25号)第一项第四款(“除按规定可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取其他方式处置的,企业应委托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等A级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资产评估,出具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并报市以上国土部门审核确认”)的表述与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的规定不符,现将该款修改为:“除按规定可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用其他方式处置的,企业应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并报市以上国土部门备案”。请遵照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
    2023-06-10
    114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管局关于授权县(市)行使市级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请示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土管局《关于授权县(市)行使市级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的请示》,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二OO一年九月三日关于授权县(市)行使市级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新一轮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指示精神,我局根据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审批事项再次作了调查研究,现提出简政放权意见如下:一、授权县(市)行使市级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为此又设置了审批权限,即2公顷以下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2公顷以上6
    2023-06-10
    390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我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点工作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为了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行这项工作,目前先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石狮市和东山、平潭县的城市规划区及莆田湄洲岛进行试点。其他市、县不得擅自出让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若有特殊客户,应专项报经省人民政府特批,方可试行。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国有土地。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需征用成为国有土地后,方可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一级市场由市、县人民政府专营。凡以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若需转让的,要报经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三、我省试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批准权限为:耕地一千亩以下,其他土
    2023-06-10
    343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我省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证的办证速度,明晰产权关系,盘活土地资产,规范土地市场,推动企业改制、住房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促进经济发展,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1988年2月13日《海南土地管理办法》发布施行前,单位和个人通过行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办理使用权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1982年5月14日《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发布施行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自用的国有行政划拨土地,区分下列不同情况,确认土地使用权:(一)持有用地批准文件或者有关证明材料,并且批准文件、证明材料对用地四至界线又表述清楚的,按照批准文件、证明材料表述的四至界线,确认土地使用权,核发土地使用证。(二)虽无用地批准文件或者有关证明材料,或者用地批准文件、证明材料对用地四至界线表述不清,但实际已形成明显的四至界线的,用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出
    2023-06-10
    431人看过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兰州市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提请政府审定的《兰州市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4月6日市政府第5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全文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兰州市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暂行办法为了加快推进“123清洁能源计划”的实施,市政府决定将近期五年的13座天然气加气站进行公开出让。现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兰州市加油(气)站2005—2010年发展规划》和《兰州市推广燃气汽车系统工程暂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兰州市天然气加气站经营权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办法(以下简称加气站公开出让),本着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
    2023-04-22
    209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州、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省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问题,我省一些地方不时发生争执,要求明确处理办法。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情况,特作如下通知:一、凡经人民政府登记发证的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持证人有使用权,如要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必须服从城镇总体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完善手续之后才能动工,否则按违章建筑论处。二、国家建设需用私人使用的宅基地,原宅基地使用户必须服从国家需要。对宅基地上的私人房屋、围墙、水井、种植物等应给以合理补偿。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需用私人使用的宅基地,都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过去业经政府或授权机关安排用于国家、集体建设和分配给居民建了房屋的,一律不再作处理。私人强占城镇空地、街基以及私人使用的宅基地,由当地政府按市政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四、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不准买卖、出租和自行转让。违者,由
    2023-04-22
    173人看过
  •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号:穗府[2008]13号发布日期:2008-4-11执行日期:2007-1-1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税局反映。《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市政府令[1997]第12号)按政府规章立法程序予以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十一日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的决定》(国务院令[2006]第48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分级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标准调整如下:一、土地等级及税额。二、各等级土地具体范围。(一)一级土地。天河体育中心商务区(西至体育西路、东至体育东路、北至天河北路、南至天河南一路);北京路(中山路口至大南路口之间路段);上九路、下九路。(二)二级土地。越
    2023-06-07
    414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
    近两年来,部分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试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在合理、节约用地,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各地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上也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不利于土地管理。为此,现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问题通知如下:一、政府对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应与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相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家建设用地批准权限的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为: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耕地3亩以下、其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一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不得“化整为零”,变相扩大批准权限。二、出让使用权的国
    2023-06-10
    281人看过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土地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兰政发[2006]24号发布日期:2006-3-8执行日期:2006-3-8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土地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2005年12月28日第十一次土地管理领导小组会研究通过,现予批转执行。???二○○六年三月八日关于国企改革中涉及土地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推动国企改革攻坚战的进程,现将国企改革中涉及土地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如下:?一、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负责人为国企改革土地资产管理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市、县(区)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国企改革中涉及土地资产管理方面政策的制定、指导及宗地分割范围界线的确定工作。?三、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做好国企改革的服务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企改革攻坚的大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狠抓各项
    2023-06-10
    287人看过
  •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盐务街百草巷1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你局报来的《关于收回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盐务街百草巷13号地块使用权的请示》(筑国土资利请(2006)820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收回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盐务街百草巷1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划拨给省政协办公厅作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二、由你局负责协调省政协办公厅对原土地使用者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补偿。三、由你局负责督促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将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筑国用(2004)第17526)交回你局注销。此复。贵阳市人民政府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
    2023-04-22
    181人看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福州市区土地级别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1994年以来,随着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我市的市容面貌、投资环境和居住条件有了显著改观,城市用地规模不断向外拓展,城市中心区范围也相应扩大,市中心区土地区位质量和土地资产价值进一步提高,建成区的中部及边沿地区的交通和其它市政设施亦得到显著改善。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按照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快福州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现对1994年确定的土地级别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福州市区土地级别(见附件)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榕政综〔1994〕230号文件中有关土地级别的规定停止执行。市政府授权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委员会,根据城市土地区位质量的变化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福州市区的土地级别进行修订并公布执行。附件:福州市区土地级别(1997年修订)一级地:是指华林西路(西至西湖宾馆)——华林中路——华林东路——晋安河西岸——六一中路——规划群
    2023-06-10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哪级人民政府批准地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
    • 国有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
      但可以适当减少、“旧城改造”.5;划拨改出让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挤占挪用土地收益;基准地价的70%(03年后)、租赁土地:“任何地区,要依法追究责任,而不是减免主要法规,法律规定协议出让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政府确定的最低价(03年之前)/.12,甚至“负地价”,除非采用划拨土地。”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30生效)第二条。对于低价出让,或者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批准审批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18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
    • 国家土地使用权经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让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6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
    • 免收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征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此回复登录后即可查看,请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请点此登录后查看!查看原帖>>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