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的理由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02:25 294 人看过

(1)工期延误反索赔。影响业主利用工程的,承包人应当赔偿业主因工期延误造成的利润损失和各项费用增加,但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施工缺陷的反诉。当本合同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修理工作未完成时,业主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责任。(3)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未履行维修义务。(4)承包商违约的保险费用。对于超额利润的索赔,如果工程量增加很多(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承包商的预期收入将大大增加。因工程量增加,承包人不增加固定成本,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调整,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降低,产生超额利润。因此,应调整合同价格,以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3。向指定分包商提出付款要求。

要求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当放弃项目。则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讨新承包商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费用与原合同未付部分之间的差额。(4)因工伤事故造成业主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索赔,因承包人运输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造成道路、桥梁或隧道损坏的索赔,以及由路桥管理部门提出的索赔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民事反诉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反诉审判程序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反诉的方式、时间和审判条件。反诉的提交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特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归根结底都是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应该允许反诉。反索赔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索赔的法院对反索赔拥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当索赔作为反索赔单独提交时,如果审理索赔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法院能接受吗?反诉能否成立?至于地区管辖权,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因为大多数专属管辖权涉及社会和公共利益),审理反诉的法院可以接受,反诉成立。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的主体自愿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提出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的主体不再享有管辖豁免,受理诉讼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对于级管辖区,如果反索赔单独提起,应由上级法院审理,或者反索赔由下级法院管
    2023-05-07
    157人看过
  •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是什么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具体如下:第一,法律性质不同。反诉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反驳则属于抗辩权的范畴,如在一合同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货款,如被告证明原告违约,不产生付款义务则为反驳,如被告请求原告赔偿因原告违约而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则为反诉。第二,独立性不同。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反驳则不具有诉讼性质,不主张独立的请求和权利。反驳仅是对原告请求和理由的简单、直接否定,不构成独立的诉,反诉与本诉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起诉,且即使本诉的撤回也不影响反诉部分的审理;而反驳必须依存于本诉,而且无论如何抗辩,都不能产生新的请求。第三、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而反驳则可以在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提出。第四、对抗方法不同。反驳是直接否认对方的权利,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方法,只是证明原告的诉讼不能成立或不能全部成立,请求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或部分败诉,并不提出自己
    2023-04-13
    97人看过
  • 反诉和反驳的区别是什么
    一、反诉和反驳的区别是什么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而反诉则是被告通过发动进攻来进行防御。区分反诉还是反驳,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一是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具有诉的性质;二是前提不同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加以否定。而反驳则是以否定原告提出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为前提;三是目的不同被告反诉的目的除抵消、吞并、排斥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使本诉的原告败诉外,还对本诉的原告提出了独立的反请求,主张独立的权利。而反驳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独立的诉讼请求。四是对抗方法不同。反驳是直接否认对方的权利,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方法,只是证明原告的诉讼不能成立或不能全部成立,请求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或部分败诉,并不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对原告主张
    2023-04-13
    462人看过
  • 什么是反诉?反诉与本诉有什么关系
    1、反诉和本诉具有相同的法律关系,反诉与本诉讼基于并体现了相同的权利义务性质。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2、提起反诉也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举证期限届满之前。(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2023-05-06
    416人看过
  • 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只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不能自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
    2023-03-21
    243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一、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十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十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2-27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的反诉理由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合同纠纷反诉的成立条件不仅符合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还具备以下条件: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不能向原告以外的人提起。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和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由其他法院管辖。5、反诉和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涉及事实或法律。6、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合同纠纷的反诉理由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6
      一,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二、反诉与本诉有关。也就是说,反诉与本诉讼的目标相同或有关,两者来源于相同的法律关系或相关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三,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四,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情形,本诉
    • 当事人反诉不合并审理的理由是什么理由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
      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约诉讼资源,会合并审理,但不是必须合并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 理。
    • 反诉什么的反诉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
      反诉是指被告在正在进行的诉讼被告以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减少当事人的诉讼疲劳,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本诉被告可以向本诉原告提起反诉。
    • 什么是反诉?反诉的含义是什么,反诉的意思与处理的原则是什么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