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1 13:24:13 123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劳务派遣合同乃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类特殊形式。

在此种劳务派遣关系之中,涉及到三方面的主要参与者:劳动者、实际使用劳动力的公司以及负责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公司。

具体来讲,实际使用劳动力的公司即为劳动者进行实际工作的企业;而负责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公司则是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机构。

这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授权于负责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公司(劳务派遣机构),让其承担起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发放工资收入的重任,如此便使使用劳动力的一方(实际使用劳动力的公司)得以从繁琐的社保缴付及薪资发放事务中解放出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若用工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将员工退还至派遣公司,在此情况下,用工单位无需进行任何补偿。

在员工处于無业状态之时,劳务公司有责任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为其发放薪资。

倘若派遣公未履行续签劳务合同的义务,甚至选择停止派遣,或所派遣的待遇低于员工原本所在的用工单位,而该员不愿接受解除协议的,派遣公司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当事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n(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n(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n(三)劳动合同期限;\n(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n(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n(六)劳动报酬;\n(七)社会保险;\n(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n(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n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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