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全文规定的处罚种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1:50:22 236 人看过

一、《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全文规定的处罚种类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全文规定的处罚种类,是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二、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指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

2.过罚相当原则

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环境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就应受到环境行政处罚,而不能逃避行政处罚;所受处罚的轻重应与其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事实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不能避重就轻。它也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时,才能给予处罚,否则就不能给予处罚;所给予的处罚应与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而不能畸重畸轻。

3.责任自负原则

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亲自承担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能由他人代为承担。它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能追究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罚及他人。

4.一事不再罚原则

它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环境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环境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5.法律救济原则

法律救济原则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在对环境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环境行政相对人有获得救济的权利,否则不得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救济原则是保障环境行政处罚公正进行的有效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行政相对人对于环境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环境行政复议或提起环境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给予环境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6.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环境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应以追究环境行政责任为惟一目的,而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行政处罚相关文章
  •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执行罚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执行罚有哪些行政执行罚系指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另一个处罚,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直到达到前一处理决定被履行时为止。从目的上说,行政处罚是旨在直接制裁一种违法,而行政执行罚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履行前一个处理决定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从行为持续性上看,行政处罚是一次性的,而行政执行罚是持续性的;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处罚属于“基础行为”,行政执行罚则属于“执行行为”,两种行为所处的行为范围领域是不同的;从被规制的法律上看,行政处罚受《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而行政执行罚则受将要制定的《行政强制法》的调整。二、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根据环境法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业关闭、暂
    2023-04-14
    341人看过
  • 根据行政处罚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多少种呢
    一、根据行政处罚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多少种呢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怎么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决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
    2024-01-26
    123人看过
  •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停产整顿;(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七)行政拘留;(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第十一条【责令改正与连续违法认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者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第十二条【责令改正形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一)责令停止建设;(二)责令停止试生产;(三)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四)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五)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六)责令限期拆除;(七)责令停止
    2023-03-03
    3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的时候,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呢?这其实是由法律事先规定好的,行政机关只需要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选择对应的处罚措施就好了。那么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
    2023-06-03
    13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有什么联系?
    一、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有什么联系?1、包含与被包含是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环境行政处罚的处罚法定原则之间的联系。除了处罚法定原则之外,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还包括过罚相当原则、责任自负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法律救济原则、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2、环境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指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法定原则意味着:(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环境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种类众多,不同的行政主体有不同的职权范围,不同的行政主体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实施处罚。(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也即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行为不为违法行为,不受行政处罚。当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效力等级是不一样的,它们可以设定的处罚种类和范围、幅度也是不相同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和
    2024-01-17
    337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责任人认定是什么
    1、公民(自然人)违法主体认定公民(自然人)主体认定,一般应以身份证为准。2、依法认定(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违法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3、事业单位未经核准登记的无照经营行为以事业单位为违法主体予以认定4、其他组织的无照经营行为以其他组织为违法当事人予以认定。5、个人或合伙以公司名义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予以认定。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
    2023-02-28
    7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为什么没有规定“没收财产”的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没收财产涉及公民、法人的权益甚重,根据我国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只能依法律剥夺,并应当经过司法程序。所以,行政处罚法没有将没收财产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6-11
    46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原则的意思是行政处罚法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一般性指导原理和准则。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结合教育原则、民事刑事责任原则、申诉赔偿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是指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处罚程序是法定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种类:1.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3.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包括罚款和没收财物。4.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
    2023-04-25
    416人看过
  • 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第三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第四条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合法原则。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二)合理原则。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
    2024-01-24
    423人看过
  • 证监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哪些?
    一、证监会行政处罚种类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权主要有:(一)责令停止发行证券;(二)责令停业整顿;(三)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四)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五)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六)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二、行政处罚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
    2023-04-13
    55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执行效果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执行效果是执行有效或者是执行无效,比如说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罚款的决定,那么就可以对此进行执行,执行完毕就意味着执行取得效果。行政执行罚系指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另一个处罚,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直到达到前一处理决定被履行时为止。从目的上说,行政处罚是旨在直接制裁一种违法,而行政执行罚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履行前一个处理决定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从行为持续性上看,行政处罚是一次性的,而行政执行罚是持续性的;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处罚属于“基础行为”,行政执行罚则属于“执行行为”,两种行为所处的行为范围领域是不同的;从被规制的法律上看,行政处罚受《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而行政执行罚则受将要制定的《行政强制法》的调整。一、环境行政处罚内容有哪些?根据环境法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环境行
    2023-03-02
    117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
    环境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措施做出了如下规定: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4.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5.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6.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7.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的标准的,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8.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所
    2023-04-24
    306人看过
  • 环保行政处罚的法定规定
    环保行政处罚流程是:1、决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2、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的过程;3、一般程序;4、听证程序。环保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要提前几天前通知?根据《行政处罚法》,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
    2023-07-08
    162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处罚种类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哪些?环境行政处罚种类的基本形式,是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停产整顿;(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七)行政拘留;(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二、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指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2.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环境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就应受到环境行政处罚,而不能逃避行政处罚;所受处罚的轻重应与其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事实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不能避重就轻。它也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时,才能给予处罚,否则就不能给予处罚;所给予的处罚应与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2024-01-24
    11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对犯有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制裁措施。其直接结果是确定环境行政责任,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多种具体形式。广泛适用于不同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环... 更多>

    #环境行政处罚
    相关咨询
    • 环境行政处罚罚款环境行政处罚是罚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是的,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查处分离】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
    • 我国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30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还有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的。不管是哪一种具体的环境行政处罚的措施,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必须是学具体的机关来进行处理的。
    • 根据规定什么是环境行政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1
      环境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个人或组织做出的行政制裁措施,比如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废物,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
    • 环境质量检验行政处罚第七条全文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之外开展调查取证等活动的,应当通报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时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 环境行政处罚是哪些,环境行政处罚减轻处罚适用的条件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
      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