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规范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6:03:52 267 人看过

关于办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主要有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规定,内容如下:

1、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业主委员会人选举人数为5至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成员以及成立的流程。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哪些成员组成?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未办理产权证是否可以当业主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业主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参与选举?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期需要多久,如何通知?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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