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用土地罪由哪些构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9:52:52 153 人看过

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行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罪责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一、村官强行占村民土地怎么办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徇私的动机。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及有关的行政法规,滥用手中职权,对不符合征用占用土地、耕地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行为。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即具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次数多、面积大,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非法占用土地罪与非法批准征用等罪的界限有哪些内容?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此三罪相同之处都是与土地资源有关;并且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不同之处表现为:(1)侵害的客体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客体是对耕地的法律保护制度;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侵害的客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通常表现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或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法规中关于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及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不正确地行使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职权。(3)主体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主体是一般生体,而非
    2023-08-17
    438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雇用童工罪,由哪些条件构成
    一、什么是非法雇佣童工罪第二百四十四条【非法雇用童工罪定义、量刑】。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构成非法雇用童工罪的条件1、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劳动管理法规是指劳动法和国务院与劳动保护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雇用是指支付工资使用他人为自己提供劳动的行为。如果是父母让未成年子女在自己的工厂、作坊等从事劳动的,不宜认定为雇用关系。2、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
    2023-03-19
    320人看过
  • 知道哪些条件可以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
    满足下列要件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并且以牟利为目的;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几年1、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
    2023-07-06
    235人看过
  • 怎样判定非法征用土地罪
    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3)侵权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征用土地。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18
    101人看过
  • 非法持有毒品罪具体由哪些构成?
    非法持有毒品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铂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都作了明确向、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叮,持有、保存毒品的行为均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而且行为人非法持有的毒晶,随时可能流人社会,危害他人的健康。为此,为了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保护人毛群众的身体健康,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必须予以惩处。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对
    2023-08-11
    89人看过
  •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由哪些构成?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的构成为: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客观方面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申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和其他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应该怎么判刑犯了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而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加重处罚事由。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后又将其出卖、转让的,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论处,可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7-29
    314人看过
  •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有:1、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2、如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非法征用的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追究刑事责任;3、如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一、破坏基本农田有何惩罚措施基本农田属于优质高产的那一部分耕地。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要从重给予处罚。对于遭到破坏的基本农田,要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本农田属于耕地,是优质高产的那一部分耕地。因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
    2023-04-04
    452人看过
  • 犯非法征用土地罪严重吗?
    犯非法征用土地罪严重。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哪些要素会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4、客观方面是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8
    265人看过
  •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占地罪
    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所谓占用土地,是指对土地事实上的控制、管理与使用。为了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能有效正确地利用,国家通过法律对土地
    2023-08-05
    333人看过
  •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由哪些构成?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的构成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怎么判?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的判刑标准: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属于情节较轻情形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7-27
    354人看过
  •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处罚能该如何规定的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处罚:1、串通构成本罪的,应对各行为人根据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分别判处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8-08
    67人看过
  • 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由哪些构成?
    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上是故意;3、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4、客观上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3-08-10
    395人看过
  •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1、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四要件是;(1)客体是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2)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3)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4)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间谍器材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
    2023-03-29
    486人看过
  • 哪些是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
    2023-02-28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由哪些构成,法律怎么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4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即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且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非法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8
      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的要,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2
      非法占用土地罪在《刑法》中应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其构成要件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
    •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取土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9
      非法取土属于矿产资源的,涉嫌非法采矿。具体立案标准如下: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 2022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哪些构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