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27:46 206 人看过

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施函[2010]8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于2007年启动,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初始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印章将陆续到期。鉴于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决定暂不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待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后再行规定有关事宜。

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自即日起至2010年10月底开展一级建造师执业情况检查工作。建造师注册企业要将本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格式见附表),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一级建造师执业情况,与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比对,发现有以下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吊销注册证书和印章:

(一)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或实施商业贿赂的;

(四)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的;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或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和印章的;

(六)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年龄超过65周岁的,要注销其注册证书和印章。

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布置该项工作,并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及时将汇总情况(格式见附表)的书面文件和电子表格,以及处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情况报我司,记入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我司将对有关工作进行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汇总表

http://www.mohrd.gov.cn/lswj/tz/20108001.xls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理相关文章
  • 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了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和换证工作,现就《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和《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8号)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关于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交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问题(一)申请人应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聘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二)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人员,若人事管理权在工程监理企业的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通过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申报注册和换证时,要同时提交申请人在工程监理企业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以及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
    2023-04-22
    185人看过
  • 有关注册商标的续展的问题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商标注册人为了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律时效,在有效期期满前向商标局提出继续使用的申请手续,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公告,继续维持该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的程序。2.何时办理续展手续?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3.续展后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多少?从该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之日起十年。4.续展需要提交商标图样吗?是的,不过只需把注册时的图样复制5份既可5.如果不续展,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注册商标如不续展,将会在有效期满后一年后被注销。6.续展注册商标后,商标局会发给新的注册证吗?不会,只发给〈核准注册商标续展证明〉。7.续展注册商标,商标局如果核准该续展,会发公告吗?是的,会发布在商标局的公告上。8.续展必须由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到北京国家商标局来办理吗?如果权利人没有委托代
    2023-06-08
    178人看过
  • 醉驾对注册一级建造师有影响吗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对一级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六)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七)年龄超过65周岁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一、醉驾后果有多严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
    2023-03-24
    217人看过
  • 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换注册有新规定吗
    1、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施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取消以往网上加纸报省级部门,然后转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流程,全程电子化。初始注册必须通过实名认证;2、重大优势是审核流程时间大大缩短,同时改变了以往的转注方式,改为先注销后注册,最初还是和以前一样注册,但时间大大缩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再公布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和航道、水利水电、通信和广播电视、民航专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申请注册的人员和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建造师网(...)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根据这个计算,初始注册可以在20天内完成。由于多个注销流程,可以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注。对于交通部、水利部等其他部委的
    2023-08-18
    56人看过
  •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更好地维护商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标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民事权力、民事代理及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现就申请商标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1993年7月1日起,商标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也可以自愿选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二、自1993年7月1日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其商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商标核转工作同时停止。三、现有涉外商标代理组织,仍仅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仍需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新修正的《
    2023-05-05
    21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委托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担建造师考试注册等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保证政府主管部门集中精力研究制定政策和加强市场监管,建设部继续负责建造师有关政策制定、注册许可审批和建造师执业行为监管,负责与人事部及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行业协会、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协调,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建造师考试大纲,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同时决定将建造师考试、注册等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办。现将具体委托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考试工作(一)负责拟订考试命题、试阅卷、阅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建设部批准后实施。(二)在建设部指导下,负责开发、建立和管理建造师试题库。(三)在建设部指导下,负责组织考试命题,考试值班,试阅卷、阅卷等考试具体工作。负责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考务有关工作。(
    2023-04-22
    194人看过
  • 云南省注册设计师协会关于省06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学习班通知
    各有关设计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下达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第五注册期(07-08年)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第四注册期(07-09年)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计划,结合本省选修课安排计划,并考虑到本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于今年六月十三日开始举办2006年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学习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学习人员到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凡满两年注册期,需要继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工程师必须参加。并欢迎注册或非注册的其他工程人员参加(请向协会特别声明,以便提供继续教育学业证明)。二、报名、学习时间及地点1.时间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班:6月12日报名,6月13日—6月20日8天授课。②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班:6月22日报名,6月23日—6月29日7天授课。2.地点昆明市工人新村安吉路43号,云南省
    2023-06-10
    190人看过
  •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强化建筑师的法律责任,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并逐步实现与发达国家工程设计管理体制接轨,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决定,我国将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注册建筑师属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范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部、人事部“三定”方案,注册建筑师制度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领导组织实施。二、建设部负责注册和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建筑师考试大纲、命题及评分标准的拟定工作,负责考前培训,协助实施考务及评分等工作。人事部负责考试工作。负责考试大纲、试题及合格标准的审定并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两部有关业务主管司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此项任务。三、成立由建设部、人事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有关负责同志、专家等组成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在两部的领导下,负责有关注册建筑师的具
    2023-06-10
    276人看过
  • 关于外资商业企业注册的有关问题
    设立登记:(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批准证书副本(一);(5)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6)投资者的资信证明;(7)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023-06-06
    61人看过
  • 关于注册质量工程师挂靠需要知道的问题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册质量工程师挂靠的期限一般是两年或是三年。当然,也有很多的单位是一年的,但是一年来说,确实是短了一点。注册质量工程师们都希望挂靠一个长期稳定的单位。这样也方便。对甲方单位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二、注册质量工程师挂靠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为原件):以下我说的是指的是初始注册。(变更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初始注册的有些不一样)。1.注册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大学毕业证书。3.职称证书4.个人简历。5.身份证(复印件)。6.乙方一寸彩色相片6张。7.原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8.未注册证明(如果是异地注册,还需要办理一个未注册证明,不过有的省份还是不需要的,江苏是需要,其他的省份多数都需要,办理这个注册质量工程师的未注册证明,其实还是有点困难的,现在各个省的建设厅,开具这个注册质量工程师未注册证明相当麻烦)三、聘用工资:一般情况
    2023-06-10
    376人看过
  • 广州越秀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办理期限
    一、办理时限2(工作日)二、办理材料注册系统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对接报送系统申报后直接打印需携带原件办理接收复印件,带原件核验三、办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注册窗口1-8号四、办理时限2(工作日)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出本事项申请的,登陆注册管理系统,根据要求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网上数据并打印注册申请表,到注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上公开,供申请人查看。注册窗口应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2、受理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事窗口应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
    2023-05-28
    476人看过
  • 关于域名注册商标的问题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对于那些从互联网起家的公司特别重要,因为他们作了大量的投入,其域名在互联网上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所以希望通过现行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域名注册为商标。具体而言,大致应符合下列要求:(1)申请注册的域名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例如政府标志、国际组织标志、欺骗性标志,带有民族歧视的标记等;(2)申请商标注册的域名应具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所以人们在注册域名时喜欢使用一些通用的没有显著特征的名称,如,bsiness(商业),就不能注册为商标:(3)申请商标注册的域名必须按照其所表示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进行注册。
    2023-06-08
    228人看过
  • 一级建造师预约怎么注册
    1、建设部网站注册:1。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2、下载个人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并保存在桌面上。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门户-窗口左上角有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点击下载-下载后安装。3、点击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一级建造师个人版本-填写个人信息-保存到桌面。四、企业登陆,转移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认证锁-企业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门户-窗口左上角有:初始注册-注册审核-点击后,在窗口右上角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点击弹出窗口中的浏览-找到刚刚填写的个人建造师信息并上报文件。5、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刚刚上报的人——点击查看——在弹出窗口点击打印——此时打印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上有条形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要求两份,自己公司要求一份。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签字
    2023-08-07
    341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的行为,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制度,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以及各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二、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盈利
    2023-04-24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理
    词条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经理
    相关咨询
    • 有没有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4
      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
    • 一级建造师注册需要社保问题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在新聘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建造师变更注册的必要条件,社保也必须随着转移到新单位。 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时所需要的一些材料: 一级建造师转注(变更注册)是不用毕业证原件的,因为原来初始注册时已经验证了的原件,变更注册时不会再要验证。变更注册要的资料主要是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和新单位的聘用合同。 注册建造师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这是湖北省的要求,其它省可能略有差别,但应该差不多的。
    • 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换注册有新规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8
      1、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施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取消以往网上加纸报省级部门,然后转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流程,全程电子化。初始注册必须通过实名认证; 2、重大优势是审核流程时间大大缩短,同时改变了以往的转注方式,改为先注销后注册,最初还是和以前一样注册,但时间大大缩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
    • 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金有关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8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 过渡时期内担保机构登记注册注册注册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等规定,现就过渡时期内担保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建议如下:一、申请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工商部门予以办理,企业经营期限核定一年,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为自然人和企业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