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43:54 404 人看过

合同约定赔偿原则有:

1、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遭受的全部损失;

2、合理预见原则,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损益相抵原则,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一、什么是法定损害赔偿的原则?

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规则:

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后者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取得的利益。

2、合理预见规则。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当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才应当对这些损害进行赔偿。如果损害不可预见,则违约方不应赔偿。采用合理预见规则的根本原因在于,只有在交易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对其未来的风险和责任可以预测,才能计算其费用和利益,并能够正常地从事交易活动。

3、减轻损失规则。所谓减轻损失规则是指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减轻损失规则规定在我国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减轻损失规则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

二、购车合同违约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购车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也不可以主张违约金,但是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违约损失等违约责任。

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的,违约损失的赔偿额应当为违约行为给守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具体来说,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违约纠纷期待利益损失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纠纷期待利益损失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一般可采用以下3种方式:对比法、估算法和约定法,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适用以下规则:

1、可预见规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减损规则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损益相抵规则,不是一种法定规则。

3、过失相抵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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