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能通过哪些方式承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1:24:14 416 人看过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

(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这就是说,承诺的法律形式是通知,通知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传明确表达承诺的意图。但是,民法典关于承诺方式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要约人完全可以在要约中确定其他特殊的承诺方式。同时,根据交易习惯,也可以采用法律不禁止的承诺方式。如果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内容并不禁止以行为承诺,则受要约人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承诺。

相关知识: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是由受要约人写的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形式有很多,而发出要约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方式,发生的约定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受要约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表示同意签订合同,所以承诺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
    2023-08-18
    219人看过
  • 承诺、承诺方式和承诺期间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023-06-09
    405人看过
  • 要约人是否收到受约人的承诺,才能算作合同?
    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才算合同。承诺是受约人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除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的要约另有约定外,承诺应通知要约人。法律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书必须要双方签字吗承诺书不需要双方签字,可以单方签字。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023-07-05
    52人看过
  •  在承诺期限内未收到承诺,能要约方还有哪些救济措施?
    在合同中,如果承诺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承诺,那么要约方的承诺将失去法律效力。承诺必须在一项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通知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时间,就是逾期承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合同中,如果承诺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承诺,那么要约方的承诺将失去法律效力。承诺必须在一项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通知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时间,就是逾期承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 同 承 诺 期 限 是 否 会 影 响 要 约 方 承 诺 的 法 律 效 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承诺期限的先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因此,合同承诺期限不会影响要约方承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合同成立后,要约方在承诺期限内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受要约人有权要求要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
    2023-09-06
    258人看过
  •  受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即告失效
    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要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 【 受 要 约 人 】 要 约 失 效 , 承 诺 期 限 内 作 出 承 诺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仍然有效。因此,受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但如果要约人没有收到或者没有及时收到,该承诺将视为未迟到的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对于要约人不愿意接受该迟
    2023-09-18
    272人看过
  • 哪些条件下能构成承诺以及承诺以什么方式作出
    一、哪些条件下能构成承诺符合以下条件下能构成承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二、承诺以什么方式作出承诺可以书面方式作出,也可以口头方式作出。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
    2023-06-24
    57人看过
  • 受要约方可以通过要约人有约束力吗?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的,才会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要约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如果受要约人未对此表示做出回应,该要约对受要约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二、什么叫要约约
    2023-04-04
    82人看过
  • 承诺是否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一、迟延承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迟延承诺需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二、承诺延迟怎么办?承诺迟延了的,原要约就失效了,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此时承诺虽然迟延了,依然可以视为有效的承诺。其它情形的迟延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被认定为一个新的要约。三、承诺的迟延与迟到有什么区别-1、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区别关键是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2、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2023-03-14
    119人看过
  • 受约人是否有义务向要约人作出承诺?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如何发出要约?发出要约要求: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2023-07-20
    310人看过
  • 承让方能通过哪些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等方式出让。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4.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几种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配拨、联营、入股。集体建设用地的配拨是由集体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让渡,用于乡镇企业建设、农民建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集体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他人共同兴办企业。集体与企业单位应当订立联营合
    2023-07-08
    218人看过
  • 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接受要约收购
    应该通过下列方式来接受要约收购:1、收购人,则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2、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股份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如下: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3、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
    2023-08-16
    203人看过
  • 要约和承诺在法律中的处理方式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法律规定承诺撤回和撤销的区别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
    2023-07-06
    63人看过
  • 承诺能表明要约吗
    表明了要约不算承诺。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一、合同中有要约邀请通知吗合同订立的过程不一定包含要约邀请。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什么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有:(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
    2023-03-13
    311人看过
  • 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能要约方的承诺还有效吗
    一、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能要约方的承诺还有效吗1、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无效。承诺必须在一项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通知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时间,就是逾期承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二、什么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明示方式作出,而且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才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要通知要约人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023-06-15
    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受要约人的承诺义务的承诺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9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如下: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订立涉及两个重要的环节,其一为要约,其二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个是“约”,一个是“诺”,生动鲜明地表明了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无需更多语言,从二者的“心意”中,我们看到了要约与承诺的契合。那么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包含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6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如下: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承诺承诺违背的受要约人将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根据这一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承诺无效,视为新要约。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二是承诺有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如果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则该承诺有效。
    • 合同中有哪些方式承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6
      承诺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所采用的方式。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来说,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所谓明示的方式,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所谓以行为承诺,如果要约人对承诺方式没有特定要求,承诺可以明确表示,也可由受要约人的行为来推断。缄默时不作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