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36:11 231 人看过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县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五日

黔东南州县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55号)文件精神,建立县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对《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县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州国土资源局会同州农业局、州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和生态退耕、自然灾害等实际情况,对各县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报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作为县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四、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从200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各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是:

(一)各县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州人民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

(二)各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

(三)各县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采取自查、抽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年组织自查,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

(二)州国土资源局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每年对国土资源保护政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县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作出预警分析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年,由州国土资源局会同州农业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州人民政府。

六、我州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各县市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基本农田面积以及分等定级的数据,将作为考核参照依据。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规范,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在考核年向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提交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和等级情况的监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州国土资源局将建立核查制度,会同州农业局在规划期内对各县市的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和等级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核查。有条件的县市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手段进行监测,逐步建立监测网络。

七、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安排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时予以倾斜;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市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报批。

八、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县市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县市,由州监察局、州国土资源局对其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对乡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耕地保护相关文章
  •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09〕212号发布日期:2009-12-16执行日期:2009-12-16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市发改委提出的《陇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已经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陇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陇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依据国家、甘肃省对社会投资的有关政策及《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属于国务院、甘肃省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国家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企业或个体、私营业主投资项目备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第四条备案项目实行分级
    2023-06-08
    359人看过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宛政〔2006〕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精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南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根据《国家赔偿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
    2023-06-05
    174人看过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人均耕地警戒值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近年来,我市人增地减矛盾较为突出,耕地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组织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对我市耕地保护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察论证,确定全市人均耕地警戒值为0.051公顷(0.764亩),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意识。我市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人均耕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布人均耕地警戒值,其目的是要使全市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耕地是其它土地资源无法替代的重要战略资源的认识。如不能保持一定数量的耕地,将会影响国民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珍惜爱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的社会氛围。二、依法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依法用地审批制度,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基本农
    2023-06-10
    341人看过
  •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评比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评比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五月五日郑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评比奖惩办法为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责任目标,严明法纪、政纪,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保护好我市国土资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评比范围考核评比工作在各县(市)、区以及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主要检查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开发区)周边、重点项目所在地、重要交通路线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土地管理及利用情况。每次检查原则上按县(市)、区所属乡镇30%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对象由检查组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组织的巡回检查以及平时掌握情况确定
    2023-06-10
    235人看过
  •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府办〔2008〕43号发布日期:2008-5-12执行日期:2008-5-1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颁布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地名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依照《规划》对我市地名工作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确保地名管理与我市城市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各镇(街道)要根据《规划》编制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在《规划》基础上重点突出本镇(街道)的地名命名方案、地名调整方案、门牌编制方案及地名文化保护方案的编研工作,确保《规划》在各镇(街道)得到具体落实。三、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由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政府授权市地名办批准实施。四、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要求2010年前编制完成。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五月十二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
    2023-04-22
    487人看过
  • 温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村庄整治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温州市村庄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5月21日温州市村庄整治考核验收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作,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规范“整治村”考核和验收,切实提高农村新社区整治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3]39号)和《全市村庄整治实施标准》(温委办[2003]60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列入全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整治村,适用本考核验收办法。二、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内容包括九个方面40项指标,实行基本分百分制加附加分考核的办法进行,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为5分,合计105分。(一)房屋建设(10分)房屋建设6项指标均合格得10分,若1项指标不合格
    2023-06-10
    366人看过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07〕30号发布日期:2007-4-16执行日期:2007-4-16各区县人民政府: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12号文件”是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市、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各区县要结合规划管理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二、已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要依据“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城乡规划委员会进行调整和规范;未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应尽快按“12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三、各区县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情况,市政府将对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04-22
    80人看过
  •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积极推进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更加有效地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七年七月四日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积极推进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更有效地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确保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遵循客观公正、考核有据和鼓励先进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所考核内容为市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第四条
    2023-06-07
    435人看过
  • 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迪政办发〔2008〕62号发布日期:2008-5-19执行日期:2008-5-19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迪庆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八年五月十九日迪庆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主体州人民政府负责全州范围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制办)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工作。
    2023-04-24
    351人看过
  • 印发《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经贸委反映。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及《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人,下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同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简称考核组织实施单位)。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地方人民政府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辖区内重、特大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
    2023-06-09
    407人看过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东城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东城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四年九月三十日东营市东城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东城集中供热收费工作,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东城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城集中供热区域。第三条供热收费本着“采暖用热商品化,采暖补贴货币化,变暗补为明补”的原则,实行谁受益、谁交费。第四条热用户按房屋建筑面积交纳取暖费,取暖费价格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建设单位办理接暖手续时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建筑层高超过3米的,按以下计算公式核算收费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超高高度(米)×1/3+1]第五条东城的集中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第六条集中供热实行以楼为单位供热的办法,
    2023-06-10
    80人看过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迎宾广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通辽市迎宾广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各相关部门执行,请抓好落实。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通辽市迎宾广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迎宾广场管理,创建文明窗口,树立通辽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迎宾广场管理范围:东至建国路东边线;南至广场建筑立面;西至和平路西边线;北至广场建筑立面,交通大厦与通辽饭店之间通道至新建大街,两侧到建筑立面。第三条迎宾广场管理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统一规划、综合管理。第四条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一)迎宾广场管理由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市建设局所属市政工程处负责广场黑色路面、彩砖等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维护维修管理;园林管理处负责广场花坛和广场树木、花草日常维护和养护管
    2023-04-22
    346人看过
  • 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08〕11号发布日期:2008-2-3执行日期:2008-2-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提高我州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全力推进全州城镇化建设进程,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附件: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州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深化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增强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3)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3)36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州
    2023-04-22
    425人看过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赤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三月三十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加强旗县区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各旗县区政府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主要依据是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一、考核内容(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控制指标包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总人口10万人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工矿商
    2023-06-09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耕地保护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 更多>

    #耕地保护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