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犯罪防控的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8:42:22 171 人看过

一、航空犯罪防控的方法

①按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指防止社会成员实施犯罪行为。其特点是没有特定的具体对象,只是作为社会一般的预防措施来加以应用。主要内容有: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加强条件性防范措施,减少犯罪的机遇和条件等。特殊预防为一般预防的对称,指采取特殊预防手段和措施,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监禁和改造,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是犯罪预防措施的重要组织部分。其预防功能在于:一方面教育人民,一方面震慑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分子,以达到防止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在防止被判刑者重新犯罪方面,特殊预防的作用表现在:通过死刑的适用,从肉体上消灭罪大恶极的罪犯,彻底消除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通过无期徒刑的适用,将罪犯与社会终身隔离,剥夺其在社会上重新违法犯罪的条件;通过有期徒刑的适用和教育改造,使犯罪人亲身体验到刑罚的痛苦,使犯罪人自觉地消除重新违法犯罪的念头。

②按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犯罪的宏观预防和微观预防

犯罪的宏观预防是犯罪预防的整体性措施,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文化的等各种措施,消除犯罪产生的各种原因和条件,预防犯罪的产生。宏观预防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发展经济,提高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普及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普及法律知识,增加国民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主力军等。

犯罪的微观预防,指设置各种防线,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和重新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斗争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所赋予的职权,为减少和预防犯罪而采取的各种专业性的防范措施。如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和控制,对流窜犯罪分子的控制和收容审查等;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的防范机制等。技术预防,是指利用光学、声学、化学、电子等先进技术预防犯罪的措施和方法。随着犯罪的大量增加和不断的智能化,技术预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也在不断提高,并在犯罪预防工作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技术预防主要包括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以及一些特殊的技术预防措施。如计算机犯罪预防技术等。另外,犯罪预防措施还可划分为:犯罪前预防、犯罪中预防、犯罪后预防、战略预防、战术预防、长期预防、中近期预防、近期预防、群众预防、专业预防等不下数十种。

各种犯罪预防措施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的。由于任何犯罪预防措施的采取,都是以犯罪现状、犯罪原因和一国一地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的,因此,犯罪现状和犯罪成因研究以及国情研究便构成了犯罪预防的基本外延。

二、航空犯罪的刑事管辖权是怎样的

普遍管辖原则,亦称世界主义原则,是指对于某些危及人类安全的国际犯罪,不论犯罪人国籍如何以及犯罪地何在,也不论侵犯了何国利益,世界各国均对其具有管辖权。对于劫持航空器罪,我国及其他各缔约国均可以根据国际公约规定,不论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结果发生在何地,也不论犯罪人国籍如何,只要犯罪人在本国境内,就可以对其行使刑事司法管辖权,并依照本国法律予以惩治。应当强调的是,根据三个国际公约规定的原则和基本精神及我国刑法规定,凡劫持我国航空器进入他国的,我国仍对犯罪分子具有刑事司法管辖权,有关国际或地区的司法当局应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引渡条款予以配合。

所以,对于本罪的罪犯,在下列情形下,我国有权行使管辖权:

(1)在我国登记的航空器内犯本罪;

(2)在里面发生犯罪的航空器,在我国领土上降落而嫌疑犯还在该航空器内;

(3)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犯有罪行而租机人在我国有主要营业地,或无主要营业地而有永久住所。

我国对罪犯实施管辖权,就应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即根据本条规定定罪量刑。根据上述公约,即便不属于前述的三种情形,如果犯本罪的嫌疑犯进入我国境内,我国不予引渡时,也应行使管辖权,依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三、航空犯罪有哪些罪名

1、劫持航空器罪

这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机组人员,也可以是乘客。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会引起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严重后果,仍不顾后果积极施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劫持是指犯罪人按自己的意志非法控制航空器的行为。所谓劫持航空器就是指用上述方法强行控制该航空器意图迫使其改变预定航向,飞经行为人指定的地方。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劫持行为,无论是否达到行为人预期目的,都是本罪即遂。

2、使用暴力危害飞行安全罪

指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使用暴力,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者只要危及飞行安全,不论后果如何,即构成本罪。

2、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罪

指故意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客观方面是传递虚假情报,扰乱了正常飞行秩序,使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航空犯罪相关文章
  • 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劫持航空器罪具体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一、绑架罪的形成特征绑架罪的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二、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又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2023-03-07
    307人看过
  • 有哪些种类是航空犯罪
    航空犯罪的种类有以下几种:(1)劫持航空器罪;(2)使用暴力危害飞行安全罪;(3)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罪;(4)破坏航行设施罪;(5)毁坏航空器罪;(6)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7)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8)违反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定重大事故罪;(9)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10)民航主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劫持航空器罪量刑标准如下:1、情节一般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一、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要怎么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等。如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
    2023-04-11
    244人看过
  • 预防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方案有哪些
    预防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的方案:(一)从法律制度上完善对职务犯罪的惩治。(二)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和制约。(三)坚持贯彻依法从重从严的方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四)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五)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一、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犯罪类型来确定的,一般是贪污罪达到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受贿罪达到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而其他的职务类犯罪的起始立案金额一般也在这个标准上下浮动,具体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确定。因此职务犯罪的具体立案标准主要是犯罪金额,需要根据各类职务型犯罪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入罪金额。二、如何去起诉职务犯罪起诉职务犯罪的方法:职务犯罪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如果发现有职务犯罪的现象,个人可以去报案或者去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
    2023-02-19
    354人看过
  • 常见的航空货运方式
    一、班机运输班机是指定期开航的,定航线,定始发站、定目的港、定途经站的飞机。一般航空公司都使用客货混合型飞机(CombinationCarrier).一方面搭载旅客,一方面又运送少量货物。但一些较大的航空公司在一些航上开辟定期的货运航班,使用全货机(AllCargoCarrier)运输。班机运输特点:1、班机由于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和定期开飞航,因此国际间货物流通多使用班机运输方式,能安全迅速地到达世界上各通航天地点。2、便利收、发货人可确切掌握货物起运和到达的时间,这对市场上急需的商品、鲜活易腐货物以及贵重商品的运送是非常有利的。3、班机运输一般是客货混载,因此,舱位有限,不能使大批量的货物及时出运,往往需要分期分批运输。这是班机运输不足之处。二、包机运输(CharteredCarrier)包机运输方式可分为整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类。1.整包机(1)即包租整架飞机,指航空公司按照与租机人事先
    2023-04-24
    71人看过
  • 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构成是:1、侵犯的客体是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一、破坏武器装备罪怎么构成的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
    2023-03-26
    445人看过
  • 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与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主体要件。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一、构成劫持航空器罪还有权会见辩护人吗?构成劫持航空器罪的嫌疑人有权辩护人,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权利: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
    2023-02-09
    310人看过
换一批
#航空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航空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国际性犯罪。指使用暴力、暴力威胁或其它恐吓方式,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或控制、改变其航线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特点是: (1)对作为运输工具的航空器,使用暴力迫使其改变原定航线,飞往另外的目的地,是一种侵犯社会合法权益的罪... 更多>

    #航空犯罪
    相关咨询
    • 航空犯罪的五种形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1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依照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隐匿携带炸药、雷管或者其他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
    • 航空犯罪的四种形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依照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隐匿携带炸药、雷管或者其他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
    • 航空犯罪的有哪五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依照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隐匿携带炸药、雷管或者其他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
    • 航空犯罪人的概念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航空犯罪人指的是在航空器里犯罪或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法干扰、劫持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法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或准备采取此类行为,以致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纪律的人。这些人现在都被称之为恐怖分子。(不过”恐怖分子“的内涵比”航空犯罪人“更大,除了在航空器里犯罪的,在陆地和海上也有恐怖分子。)阅读!
    • 常见的航空犯罪形态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2
      犯罪形态分为犯罪备案、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备案、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航空犯罪者是指在航空公司犯罪或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非法干扰、劫持或以其他非法方式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公司或准备采取这种行为,危害航空公司或其载人、财产安全或危害航空公司秩序和纪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