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象有哪些类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09:23:21 412 人看过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象有哪些类别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分类主要有:

1.独立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级人民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是独立被申请人。

2.共同被申请人。

3.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

4.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该法定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

5.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6.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作为被申请人。

二、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多少天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60天。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申请的方式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法院的告知义务:一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是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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