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应该如何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05:10:51 447 人看过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如果犯罪嫌疑人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那么应该由司法机关去收集相关的证据,去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或者无罪。如果有确实的证据是证明其有罪的话,那么即便犯罪嫌疑人本人并没有承认,那么也是可以依法处罚的。但是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释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应该如何查刑事案件进度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犯罪嫌疑人方可以打电话询问相关主管单位,也可以委托律师跟进案情。一、受人威胁报警有没有用受人威胁报警有用。被人威胁、恐吓可以报警,威胁、恐吓是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属于有损人身健康和人格的行为,而当受害人权利受到一定的侵
    2023-03-05
    98人看过
  • 公安不立案的刑事案件应该如何解决
    如果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可以尝试以下三种救济途径:1)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2)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3)对于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有三种救济途径:首先不立案的话会收到一份不立案通知书,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其次是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提出自己的申请要求;最后如果是对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材料到法庭立案。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处理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当事人有权向检察院控告;有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侵害的轻微刑事案件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检察院首先会对受理的案件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
    2023-06-30
    313人看过
  • 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认定如何?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法案件不移交的;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
    2024-04-18
    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传唤当事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一、传唤到案后讯问嫌疑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嫌疑人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嫌疑人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
    2023-02-28
    1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和解后,应该怎样做?
    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引起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和渎职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当时人可以进行和解,但是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真诚认罪,并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或者是被害人自愿和解。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和解协议的审查与制作】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
    2024-01-23
    41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时当事人如何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庭审最后部分了,当事人应该针对公诉机关(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内容做出承认、否定或是承认、否认部分事实,在陈述的最后,也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若承认犯罪事实则要诚心悔改;若否认则说出自己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开庭期限是多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
    2023-06-14
    7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律师应该如何做刑事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律师凭什么为被告辩护?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归纳出以下四类。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
    2023-02-02
    19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缘何闹访
    刑事案件当事人闹访的原因:一、认为刑事判决不公而闹访。如被告方认为量刑过重,被害方认为量刑过轻。此类闹访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当事人对法律不理解,导致对法院判决的认同度低。如审理的一起涉黑案件中,被告人亲属认为不构成涉黑案件,众多亲属在法庭外聚集、闹访。二是法院的判决结果超出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如有的律师在当事人面前许下了承诺,而一旦法院的判决结果与律师承诺不符,当事人即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三是个别被告人不认罪或对部分案件事实及证据存有异议的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尚不能让当事人及近亲属信服,从而引发闹访。二、认为法律程序违法而闹访。此类闹访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认为公安、检察侦查程序存在问题。如一起贪污案件的被告人认为存在刑讯逼供情形,在刑事案件宣判前,被告人亲属至法院大门口静坐、拍照,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给法院施加压力。二是认为法院审理程序存在问题而闹访,如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案件,被害人权益
    2023-06-11
    324人看过
  • 当事人对刑事自诉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3、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04-21
    174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如何维权?
    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诉讼、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收集并提供证据、查阅和复制本案的相关材料和文件以及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以下几点:1.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可以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3.当事人可以收集并提供证据;4.当事人可以查阅和复制本案的相关材料和文件;5.当事人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离 婚 诉 讼 当 事 人 权 益 保 障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涉及到当事人的权益。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离婚诉讼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这一规定,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婚姻问题。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权益保障。该条规定,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当享有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
    2023-09-14
    139人看过
  • 刑事认罪案件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国家刑事案件认罪的话,那么辩护词当中肯定是需要体现这一点,也就是在辩护词当中表明当事人已经认罪了。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指派我担任*****的辩护人,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开庭前我们仔细查阅了起诉书和主要的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一、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对其减轻处罚。因为被告人在外多年,基于内心的真诚悔悟,接受公安机关的劝说而投案,充分说明其悔罪之心,并且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因此建议对其减轻罚,这样也可以昭示刑法宽严相济的特征,进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罪态度好,无前科,社会危害性不大。1、被告人*****在整个
    2023-04-05
    3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如何获取相关文件?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阅卷权。在刑事判决未生效且被告人被释放后,通常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二审期间,被告人没有直接的阅卷权。而当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人被释放后,可以向法院查阅诉讼档案,但只能阅正卷,可以查阅、复印。在第一种情况下,即在刑事判决未生效且被告人被释放后(通常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二审期间),被告人没有直接的阅卷权。第二种是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人被释放(刑满释放、缓刑、免刑等情形),可以向法院查阅诉讼档案,但只能阅正卷,可以查阅、复印。 【 核 心 内 容 】 刑 事 案 件 结 案 后 当 事 人 是 否 有 权 阅 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有权阅卷。阅卷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属
    2023-09-10
    62人看过
  • 办理死刑案件,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办理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五)被告人的罪过;(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相关法律知识: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2023-06-11
    2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可以撤诉的,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
    2023-07-08
    2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应当如何办理刑事案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1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需要当事人报案或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行为,立案,开展调查活动。 1、侦查行为。 在我国,调查行为包括调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特别调查活动,也包括为了防止现行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自杀等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调查行为的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询问嫌疑人、证人、受害者、调查、检查、检查、物证、鉴定、通缉、拘留、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调查结束了。 调查结束是指调
    •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如何办理案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5
      当事人应采取的措施包括: 1、抢救伤员。如有伤亡,当事人应立即拨打120免费急救电话; 2、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处理; 保护现场,收集证据; 4、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5、疏散现场,恢复交通。
    • 法庭上当事人如何应对刑事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自行辩护或者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辩护
    • 自诉案件当事人应该如何列举自诉案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7
      自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要提交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与起诉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委托律师的,还要提交委托代理人的律师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接受委托的函件。 起诉人、法定代理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交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当事人为军人的,应提供军人证件及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 行政案件上诉当事人应该如何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7
      1.标题:写“民事上诉状”。2.当事人栏:按上诉人、被上诉人、这个顺序列写基本情况。列写的方法如下: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公民的,写法是:先列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上诉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紧接着另起一行列写: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与上诉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列写姓名、职务。上诉人列写后,列被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