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裁决执行的相关规定:
1、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2、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仲裁的基本特点有:
1、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2、便捷性
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
3、自愿性
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除当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以自主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可以约定仲裁是否公开进行;可以约定仲裁是否书面审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自愿调解;可以自主约定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的事实和裁决的理由等等。
4、独立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5、专业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6、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不能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
396人看过
-
法院的裁判和仲裁是如何执行的
164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是如何的
91人看过
-
仲裁裁决内容未被法院执行
421人看过
-
海事仲裁裁决如何进行执行
20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
392人看过
仲裁裁决执行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裁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将裁决内容付诸实施的过程。 执行仲裁裁决是保障仲裁裁决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际商事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
对仲裁机构裁决事项不予执行的,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是如何规定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7法院无权对伪造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重新仲裁或者起诉。第四百七十七条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对该部分不予执行。应当不予执行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第四百七十八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如何执行仲裁裁决呢?仲裁裁决是怎样的过程?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法院的裁判和仲裁是如何执行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1-04-231.启动方式(1)仲裁裁决只能当事人申请:《民诉》第264条(2)法院裁判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民诉》第264条2.不予执行(1)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诉》第260条(2)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民诉》第262条(3)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我
-
我国仲裁法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执行裁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仲裁裁决,确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仲裁裁决予以执行,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对于国内仲裁而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1;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并将此裁定送达双方当
-
法院仲裁裁决不执行的法律后果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7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那么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有哪些规定,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