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属于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23:37 335 人看过

交通运输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自身技术和经验对事实进行推理和判断。确切地说,它类似于行政确认。如果您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的运输部门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上级交警部门应当按照执法监督程序进行审查。认为原认定有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并责令原认定的交警部门重新编制《交通事故认定书》。此外,在刑事、行政和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了事故责任认定的事实、理由和异议依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裁定确实不恰当,不会被接受,并将根据法院调查的事实作出判决

另一个问题是,由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做出的,影响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警将根据交通事故认定进行行政处罚,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将根据交通责任认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许多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诉讼。事实上,交通事故认定不是一项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诉讼,原因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机关通过现场调查、技术分析和相关检查鉴定结论出具的法律文件。它属于一种证据——鉴定结论,不具有强制力。《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只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人对交通事故的客观记录和评价。是承办人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而制作的文件,不代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意志。在诉讼阶段,交通事故鉴定书的证据效力由法官决定。交通事故鉴定书不仅没有强制力,而且其效力尚未确定。至于如何审查和判断交通事故认定的证据能力和有效性,属于法官在审判中运用法律进行判断和推理的内容,这里不再重复

第二,交通事故认定并不直接确立,改变和消除对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不产生实际法律效力,因此不存在可实现的内容和必须为对方遵守甚至履行的义务。交通事故的认定不会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司法界对交通事故认定是否提起行政诉讼也存在不同看法。2005年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这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所涉民事赔偿不服的交通事故鉴定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目前为止,关于交通事故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行为、是否可诉等问题,已有权威性的答复

到目前为止,虽然许多学者对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仍存在争议,但将其作为证据,并已成为司法实践的主流该部门也会据此做出判断。事故责任认定实质上属于行政责任认定。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分担应当根据一般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和证据进行分析。行政责任的认定不能仅受行政责任认定的影响,行政责任认定只是一种民事证据。当然,如果行政责任的认定没有问题,其证据效力高于其他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关于道路浅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审理
    一、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指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依法对当事人各方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可诉性问题争论由来已久。主张将此类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理由是:认定行为本质是一种鉴定性的行为,只具有证明某一行为、物质、事物的性质、质量、责任程度的作用,其结论是一种证据,它不直接对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施加影响,因此,它不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不应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其主要依据的是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
    2023-06-11
    66人看过
  • 如何区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
    1.二者性质不同。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既不是民事责任,也不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换而言之,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不属于法律责任或义务的范畴。对于“责任”一词的含义,《高级汉语词典》认为该词是一个多义词,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一个是“应当承担的过错”。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属于其中第二种含义,即“应当承担的过错”。这可以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规定中判断出来,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上是一种证据。而所谓证据,指的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也应当是一种对事
    2023-06-03
    381人看过
  • 责任归属: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不违反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交警部门负责接警,调查事故现场,在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后,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通过调解来处理,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触犯了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则是由交警部门和公安共同接警处理,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早期处置,并根据案件的发展、性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移交刑侦部门。非道路交通事故构成什么罪一辆农用车在经过乡村道路时,碰到一名男童,致男童重伤,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案经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审理,认为农用车司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判其有期徒刑3年。农用车司机不服,上诉至亳州市中级法院,称其没有撞到人,即使撞了人,也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在乡间道路上撞人,司机究竟构成什么罪1、小道肇事获刑3年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2008年4月24日上午,家住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的方某某受“某某家具厂”老板王某某委托,为购买家具的吴某送家具。家具送到后,方某某驾驶着
    2023-07-01
    28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认定的范例
    1、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规定如下: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
    2023-08-04
    2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在道路上的认定与分担
    一、交通事故责任在道路上的认定与分担如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担方式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
    2024-01-09
    128人看过
  •  道路晒粮食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责任范畴?
    本案中,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包括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未能预见损害结果并采取措施不当、以及道路管理者未能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因此,当事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和道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而驾驶人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所述案件情况分析,可以判断该案件是由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本案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须承担赔偿责任。再者,驾驶人在晒满粮食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能排除道路管理者疏于管理的责任因素。《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
    2023-09-13
    312人看过
  • 如何核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性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3.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实体上如何审查、判断: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3.审查事故认定书的用语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恰当;4.审查法院判决、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正确,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恰当。如何审查合同的主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应用非常广泛。由于合同主体相互之间平等,致使有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愿或疏于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因不知被告真实身份而无法起诉。对于利用虚假身份签订合同骗取财物的行为,更要注意严格防范,以防本人利益受损。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一般自然人只需要在合同上签名、法人等只需要在合同上盖章即
    2023-07-05
    447人看过
  • 什么属于道路交通保险中的免除责任
    属于道路交通保险中的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情况是:1、驾驶人醉酒的;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况。并且如果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可以在事后向侵权人追偿。什么属于道路交通保险中的免除责任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n(一
    2022-07-09
    26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构成需下列四要件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和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4、交通违章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二、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一)做出认定的主体
    2024-01-03
    144人看过
  • 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吗
    一、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文列举小区道路的道路范畴,但该明确了道路的本质属性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道路是社会机动车和公众通行的场所,其根本属性是通行使用的公共性和安全性,即安全的公共性;小区道路供所有居民平等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性;而且,实际上,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同样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危害的同样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的安全,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
    2024-01-15
    1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的注意事项,如何推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注意事项在此总结简单判断交通事故责任以及维护自己权益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四项禁止性规定1、司机酗酒2、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3、无证驾驶4、冲红灯出现上述四项行为,为主责或者全责。案例:正常行驶的货柜车被摩托车追尾,摩托车司机重伤。货柜车司机弃车逃逸,一小时后返回救人,被认定为主责,并被追究刑责。正常行驶的三轮车被追尾,三轮车司机死亡(无证驾驶),经复核和法院均认定为同等责任。(二)一般机动车道与主要机动车道行人在一般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一般为同责或次责;行人在主要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一般为同责或主责;(三)非机动车道、小区车方全责(五)未保留现场车与行人事故中,一般为车方全责。二、如何推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有下
    2023-03-16
    14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何认定变道车辆与直行车辆的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变道被后车刮蹭是谁的责任1、根据交通法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2、按机动车通行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
    2023-07-14
    26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的立法中,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并未作出界定。由于机动车的驾驶情况非常复杂,交通事故损害者与损害赔偿承担者往往并不一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指对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原则,目前学者和审判实务者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运行支配,即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利益。国外的立法在界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基本上也都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作为基准。最高人民法院在最近几年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中也同样体现了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作为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基本原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2023-07-16
    17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关于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在实践中,机动车、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并不都发生在法定的“道路”上。过去,对于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的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可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赠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处理车辆非“道路”发生的事故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有关单位处理”。一、哪些情形可以提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1、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
    2023-03-08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道路交通事故中司机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该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据了解,该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制作交通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时限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时限: 1、轻微事故3日内作出;一般事故7日内作出;重、特大事故10内作出。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交警支队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处理科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
    • 道路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如何划分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道路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
    • 道路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在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道路交通也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交通事故在所难免。如何确定道路交通当事人的责任,成为道路交通立法不容回避的问题。据我国相应交通法规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确定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基本条件,由在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