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刑讯逼供罪的方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14:50:06 463 人看过

刑讯逼供罪定罪标准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客观表现为逼取口供,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有逼取口供的目的。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人伤残或死亡者从重处罚。

一、刑讯逼供罪的定罪标准如下: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二、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认定刑讯逼供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讯逼供罪是指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司法工作人员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被告人供述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刑讯逼供罪属于妨害司法公正罪,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该罪名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司法工作人员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2. 逼取被告人供述;3. 情节严重。若司法工作人员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为刑讯逼供罪:1. 当场逼取口供;2. 连续逼取口供;3. 多次逼取口供;4. 采用刑讯逼供手段逼取口供;5. 逼取口供后,被告人自杀,没有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被告人供述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由此可知,对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应以行为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法相关规定为依据。

刑讯逼供罪是一种严重的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只有在满足特定的情节严重条件时,才能被认定为该罪。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必须时刻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避免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司法公正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怎样认定刑讯逼供
    1、是犯罪主体多元化。近年来刑讯逼供案件在主体身份上由原来主要是公安干警转变为包括公安干警、辅助侦查的治安联防队员、警校实习生以及借调人员等在内的多重结构。这种主体变化表明,一方面,公安干警整体上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在逐步提高,对于实施刑讯逼供的危害后果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不再冲动试法;另一方面,少数违法干警存在着规避法律的心理,他们为了易于逃脱或减轻后果责任,不再亲自实施刑讯逼供,而是指挥、指使、暗示协警人员实施刑讯逼供行为。2、是刑讯逼供多发生于盗窃、抢劫、杀人等案件的侦讯过程中。这些案件往往由于犯罪人作案手段隐蔽,嫌疑人排查范围不易确定,案件难以突破以及破案时限压力较大等原因,导致审讯人员试图以刑讯逼供的高压手段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中获取案件证据线索。3、是刑讯逼供的方法更具隐蔽性。刑讯逼供的方法已经由传统的暴力肉刑转化为多种形式的变相肉体和精神折磨,而且即使采用酷刑手段获取口供,也往往使
    2023-03-20
    179人看过
  • 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如何界定刑讯逼供罪
    一、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1、是犯罪主体多元化。近年来刑讯逼供案件在主体身份上由原来主要是公安干警转变为包括公安干警、辅助侦查的治安联防队员、警校实习生以及借调人员等在内的多重结构。这种主体变化表明,一方面,公安干警整体上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在逐步提高,对于实施刑讯逼供的危害后果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不再冲动试法;另一方面,少数违法干警存在着规避法律的心理,他们为了易于逃脱或减轻后果责任,不再亲自实施刑讯逼供,而是指挥、指使、暗示协警人员实施刑讯逼供行为。2、是刑讯逼供多发生于盗窃、抢劫、杀人等案件的侦讯过程中。这些案件往往由于犯罪人作案手段隐蔽,嫌疑人排查范围不易确定,案件难以突破以及破案时限压力较大等原因,导致审讯人员试图以刑讯逼供的高压手段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中获取案件证据线索。3、是刑讯逼供的方法更具隐蔽性。刑讯逼供的方法已经由传统的暴力肉刑转化为多种形式的变相肉体和精神折磨,而且即使采用酷刑
    2024-01-29
    315人看过
  • 关于刑讯逼供的法条,刑讯逼供的犯罪构成
    一、关于刑讯逼供的法条关于刑讯逼供的法条有《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刑讯逼供罪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即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严禁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二、刑讯逼供的犯罪构成刑讯逼供的犯罪构成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
    2023-04-14
    385人看过
  • 刑讯逼供认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1)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2)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3)必须有逼供行为,即
    2023-04-06
    309人看过
  • 杜绝刑讯逼供需要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1、确立无罪推定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虽然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但并不彻底,如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的规则就没有体现出来。无罪推定原则是建立在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基础上的,对于遏制刑讯逼供意义重大,它从根本上保障了被追诉者的人权。2、确立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应确立全面、完整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包括非法言词证据一律排除和非法实物证据一律排除。将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非法证据彻底排除,就会从根本上遏制刑讯逼供。3、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讯问制度。(1)建立侦查讯问律师在场制度。侦查人员第一次传讯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律师,且将委托的律师的姓名、单位通知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提前通知辩护律师,律师在能看见讯问现场但听不见讯问内容的讯问现场外守侯,发挥律师在侦查活动中的外部监督作用,及时
    2023-05-05
    362人看过
  • 刑讯逼供的危害有哪些(二)
    可以说,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禁而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官员深信刑讯逼供能获取有价值的证据从而有助于实体真实的发现。在此,我们无意否认刑讯逼供对发现实体真实的个案意义,但是,我们需要理性地沉思与审视的是:刑讯逼供是否有助于普遍意义上的实体真实的发现。其实,刑讯逼供对个案意义上的实体真实的发现是有前提和条件的。它依赖于两个预设的前提和条件:第一,作为刑讯逼供对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是本案真正的犯罪行为人。刑讯逼供是通过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主要是有罪供述,因而只有本案真正的犯罪行为人所作的口供,才是对真实案情的陈述与回复,才有助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才能作为破案和定罪量刑的根据;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讯下所作的口供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从理论上讲,只有在上述两个前提和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形下,刑讯逼供对于实体真实的发现才是可能的;但是从刑事诉讼机制的运作机理
    2023-06-02
    69人看过
  • 警察刑讯逼供犯哪些法
    一、警察刑讯逼供犯哪些法警察刑讯逼供犯情节严重,会构成刑讯逼供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二、刑讯逼供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按照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
    2023-02-20
    453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行规定
    刑事责任能力
    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一、刑讯逼供罪的构成条件构成刑讯逼供罪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条件会构成刑讯逼供罪。二、妨碍作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妨碍作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
    2023-06-22
    439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的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犯刑讯逼供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一般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为侵犯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客观方面实施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但未造成伤残、死亡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8-11
    336人看过
  • 哪些刑讯逼供行为有效
    常见的刑讯逼供行为包括:实践中常见的肉刑取证包括拳打脚踢、警绳、勒绑、警棍电击或抽打、手铐紧夹、火烧及火烤、悬挂、水灌等;2、实践常用的变相肉刑取证包括轮番讯问、长时间不让睡觉、站立、举手、弯腰、饥饿、暴晒、罚冻、罚跪、不给大小便等。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刑讯逼供的立案标准总体来讲是比较妥当的,可作为刑讯逼供行为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参考。即: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3人以上刑讯逼供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实践中,刑讯逼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是为了急于破案,是因公犯罪,出发点是好的,因此,认定构成刑讯逼供罪,应该是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伤
    2023-08-08
    316人看过
  • 刑讯逼供口供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如何认定口供口供,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察、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这种供述和辩解作为刑事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口供具有可塑性和易变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在特定因素如人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外在条件的影响下,被告人推翻其原有有罪供述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口供,对实现刑事审判的目的就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目前庭审对口供的验证中常见如下几种情况:一是被告人当庭所作供述与其庭前所作书面证据材料相一致;二是被告人当庭全部推翻其原有有罪供述;三是被告人当庭所作供述虽未全部推翻其原有有罪供述,但在主要事实情节上都与其庭前所作书面证据材料不一致。上述第一种情况由于口供前后一致,并能与其它证据相互印证,一般不会给口供的认定和运用带
    2023-06-18
    75人看过
  • 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区别,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
    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区别主要在于目的、犯罪对象、行为方式等方面的不同,两种所适用的刑罚也不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检发的相关立案标准可知区别的关键是行为背后所带来的后果。一、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区别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2.犯罪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证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刑讯逼供的立案标准总体来讲是比较妥当的,可作为刑讯
    2022-07-17
    184人看过
  • 哪些刑讯逼供罪需要立案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刑讯逼供罪与虐待被监管人罪如何认定两者在主体、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以及侵害的对象上都相近或相同,因此极易混淆,实践中必须严加区别。(1)两者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
    2023-05-01
    210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是什么罪的客观表现,刑讯逼供罪判
    刑警强迫罪行是指司法人员对嫌疑犯。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供词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障碍.死亡的,按照法律规定重罚。有以下7种行为之一,构成刑事通报罪:1、为了泄露愤怒报复的个人动机进行刑事通报的2、多次强迫很多人进行刑事通报,多次教导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的3、刑事通报手段残忍,产生不良影响的4、刑事通报导致不正当事件的5、刑事通报导致精神异常或自杀的6、刑事通报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7、授予.指示.强迫他人进行刑事通报。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三次以上或者对三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
    2023-08-18
    1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刑讯逼供罪怎么认定刑讯逼供罪犯罪构成要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4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立案:1、以殴打、捆绑、非法使用设备等恶劣手段强迫供词;2、.通过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强迫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健康;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6刑讯逼供3人以上;7、纵容、指示、
    • 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是谁怎么认定刑讯逼供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 刑讯逼供罪如何认定,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3
      法律分析 刑讯逼供罪应从以下要件来认定: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刑讯逼供罪如何量刑,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刑讯逼供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以殴打、捆绑、非法使用仪器等恶劣手段强制取口供;(2)以长期冻结、饥饿、晒伤、烘烤等手段强制供应,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健康;(3)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精神障碍;(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6)刑讯逼供
    • 刑讯逼供是什么职务?如何认定刑讯逼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8
      1、刑讯逼供的认定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讯逼供罪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