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是否应计入刑罚执行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1:33:33 332 人看过

不算服刑期间,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判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算不算累犯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再犯同样的罪名的,但是缓刑考验期满后,行为人原来被判处的刑罚就不会再被执行,刑罚不再执行,就不存在执行完毕的问题。同时又因为行为人不属于执行完毕,所以更不会构成累犯。这时候,行为人在考验期满后所犯的新罪,应该作为单独的罪名进行处理。因此,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是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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