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8:03:44 178 人看过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权利,促进安全生产,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境内所有国有企业(含中央属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的全部职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如实申报本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工伤保险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经办。第二章工伤保险范围第五条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一)从事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企业领导临时指派与生产有关工作的;(二)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领导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企业工作的,或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本企业生产工作区域内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的;(五)因公外出期间执行公务时,发生伤害事故或患重病没有医疗抢救条件导致残疾、死亡以及失踪的;(六)复员转业军人因公、因战致残后旧伤复发的;(七)劳动部门认定的其他工伤。第六条在生产工作中,由于本人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等)以及因本人犯罪行为造成伤残或死亡的,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第三章工伤保险基金征集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由当地社保机构统一筹集,专项储存、专款专用。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根据行业风险类别和工伤频率实行差别费率,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标准为:矿山、建筑、冶炼、化工、交运、海运、森工行业的企业1.5%;其他行业的生产性企业1%其他行业的经营性企业0.5%第九条各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应预缴一个月的工伤保险费作为应急储备金。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由企业缴纳,列入管理费用支出。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由企业开户银行代扣,转入当地社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工伤保险基金由银行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并入基金。第四章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地(市)级统筹,省级部分调剂,财政专户储存的管理体制。地(市)按征集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上缴省作为调剂储备金。各级社保机构工伤保险基金年终结余存入同级财政部门专户,专款专用。如果当年征集的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敷支时,由当地社保机构提出报告,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再不足时,向省社保公司申请调剂或由当地财政部门垫付。第十三条省、地(市)、县社保机构的管理服务经费,由各社保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报同级财政核准后,从基金中提取。提取比例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第十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和管理费实行财务预、决算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局会同财政厅制定。并接受财政、审计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福建省保障企业职工民主参与权利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职工民主参与权利,是指职工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对所在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参与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第二条企业职工通过法定的或者与企业商定的形式,行使民主参与权利。企业应当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权利的实现,促进企业发展。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股东(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职工直接行使民主参与权利的主要形式。第三条工会依法代表职工行使民主参与权利,向职工负责,受职工监督。地方工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民主参与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第四条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当实行厂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2023-06-09
    104人看过
  • 福建福州福州工伤保险
    福州工伤保险认定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认定流程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023-02-20
    449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时间的界定
    1996年10月1日前,属于一次性工伤待遇的,仍按原规定处理;属于按月支付的长期待遇,从1996年10月1日起,改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所谓“属于一次性待遇的,仍按原规定处理”系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2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第24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各地规定相应的工伤待遇。除此之外的工伤待遇均从1996年10月1日起,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所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所谓“属于按月支付的长期待遇,从1996年10月1日起,改按《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系指1996年10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待遇执行时间的界定,同时也是工伤发生时间的界定。参见:关于对《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劳险[1999]8号)发布日期:1999年4月27日执行日期:1999年4月27日
    2023-06-05
    56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云南省2007年行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1至6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1至4级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后达不到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最低工资标准。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以原
    2023-07-02
    369人看过
  • 湖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意见
    鄂政办发[1995]87号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行意见。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除乡镇企业以外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第鄂政办发[1995]87号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行意见。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除乡镇企业以外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对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计划由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报当地人民政府
    2023-06-09
    364人看过
  • 福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423万人
    记者昨日从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至去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参保人数423.3万人,比上年净增21.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较大幅度提高。今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在春节前已全部实施到位,至此我省连续6年较大幅度调整养老金,6年内人均月累计增加养老金653元,目前福建省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280元。推广企业年金制度有新进展。至去年底,累计4773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涉及职工26.8万人,年金规模24.2亿元。新农保试点顺利启动实施。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9个试点县(市)区共有39.6万老年农民领取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共发放基础养老金6014.1万元。(记者潘园园)
    2023-05-03
    421人看过
  • 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
    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时,应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在30日内予以办理。用人单位或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办理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手续的,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被供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一)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二)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或属近亲属户口簿无法证明的,提交公证书;(三)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书。工伤职工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但职工依法自愿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除外。工
    2023-05-05
    392人看过
  • 哪些建筑企业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从2007年9月1日起,凡在我市承建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2023-11-27
    117人看过
  • 福建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富余职工,是指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通过劳动组合、竞争上岗或企业改制转轨后分离出来的人员。第三条企业应通过开拓新的生产经营项目、积极发展生产等途径,做好富余职工的内部安置工作;通过发展第三产业,组织劳务输出、劳务承包,开展厂际交流等形式,做好富余职工的分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安置富余职工,拓宽社会安置渠道。第四条企业为安置富余职工兴办的独立核算的第三产业企业(以下简称自办独立核算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凡当年安置的富余职工达到自办独立核算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减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富余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
    2023-06-10
    304人看过
  • 福建养老保险获新突破逾400万名企业职工参保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养老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至2009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参保人数423.3万人,比上年净增21.8万人,净增5.4%。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较大幅度提高。201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在春节前已全部实施到位,至此福建连续6年较大幅度调整养老金,6年内人均月累计增加养老金653元,目前福建省人均养老金水平1280元。推广企业年金制度有新的进展。至2009年底,累计4773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涉及职工26.8万人,年金规模达24.2亿元。新农保试点顺利启动实施。截至2010年2月底,全省9个试点县(市)区共有39.6万老年农民领取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共发放基础养老金6014.1万元。(记者柳-丹实习生黄
    2023-05-05
    408人看过
  • 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1、工伤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征收,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当年结余转下年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根据支出费用和各行业工伤发生频率实行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对企业实行浮动费率,可以根据企业工伤发生频率的变化,每年对费率作一次调整。各行业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2、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缴纳。企业应当于每月10日前缴纳上月工伤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工伤社会保险基金不实行减免。企业确有困难的,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可以缓缴。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开户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工伤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也可以由企业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按照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
    2024-04-27
    199人看过
  • 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施工企业、开发企业等验资问题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地(市)中心支行、各专业支行:最近,国务院以国发(89)11号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以工商企字(1989)第87号文发出关于企业资金验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我省情况及财政部(89)财办字第4号《财政部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部分财政职能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建行(89)建闽综字第74号文《财政厅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代理部分财政职能的通知》精神,经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研究决定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城市综合开发企业等企业单位的资金验证工作,应由企业所在地建设银行经办行负责出据验资证明。报同级财政部门签证。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重新登记注册。各级建设银行应认真负起责任,积极地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搞好验资工作。
    2023-06-09
    382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监测。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投标报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及构成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要素消耗量与价格等。第三条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
    2023-06-10
    489人看过
  • 河南省工伤保险福利规定
    河南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伤残一级:165元伤残二级:155元伤残三级:145元伤残四级:135元伤残五级:125元伤残六级:115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
    2023-07-06
    9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0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 24+3个月 90% 二级 22+3个月 85% 三级 20+3个月 80% 四级 18+3个月 75% 五级 16+2个月 70% 14+2个月 60% 说明:1、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3护理费: 完全不能自理: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平均工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
    • 福建省企业职工档案在哪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
      跟档案在哪无直接关系。附福州城镇职工参保范围:第二章实施范围及对象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辖区内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2、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3、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4、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境外企业驻榕机构及其职工;5、外地驻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
    • 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方案由谁制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颁布日期:1996年2月29日实施日期:1996年1月1日终止日期:类别:劳动颁布单位:福建省政府内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省政府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一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具体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