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权利,促进安全生产,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境内所有国有企业(含中央属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的全部职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如实申报本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工伤保险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经办。第二章工伤保险范围第五条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一)从事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企业领导临时指派与生产有关工作的;(二)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领导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企业工作的,或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本企业生产工作区域内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的;(五)因公外出期间执行公务时,发生伤害事故或患重病没有医疗抢救条件导致残疾、死亡以及失踪的;(六)复员转业军人因公、因战致残后旧伤复发的;(七)劳动部门认定的其他工伤。第六条在生产工作中,由于本人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等)以及因本人犯罪行为造成伤残或死亡的,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第三章工伤保险基金征集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由当地社保机构统一筹集,专项储存、专款专用。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根据行业风险类别和工伤频率实行差别费率,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标准为:矿山、建筑、冶炼、化工、交运、海运、森工行业的企业1.5%;其他行业的生产性企业1%其他行业的经营性企业0.5%第九条各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应预缴一个月的工伤保险费作为应急储备金。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由企业缴纳,列入管理费用支出。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由企业开户银行代扣,转入当地社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工伤保险基金由银行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并入基金。第四章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地(市)级统筹,省级部分调剂,财政专户储存的管理体制。地(市)按征集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上缴省作为调剂储备金。各级社保机构工伤保险基金年终结余存入同级财政部门专户,专款专用。如果当年征集的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敷支时,由当地社保机构提出报告,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再不足时,向省社保公司申请调剂或由当地财政部门垫付。第十三条省、地(市)、县社保机构的管理服务经费,由各社保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报同级财政核准后,从基金中提取。提取比例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第十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和管理费实行财务预、决算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局会同财政厅制定。并接受财政、审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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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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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0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 24+3个月 90% 二级 22+3个月 85% 三级 20+3个月 80% 四级 18+3个月 75% 五级 16+2个月 70% 14+2个月 60% 说明:1、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3护理费: 完全不能自理: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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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3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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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职工档案在哪里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跟档案在哪无直接关系。附福州城镇职工参保范围:第二章实施范围及对象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辖区内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2、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3、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4、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境外企业驻榕机构及其职工;5、外地驻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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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方案由谁制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颁布日期:1996年2月29日实施日期:1996年1月1日终止日期:类别:劳动颁布单位:福建省政府内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省政府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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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具体内容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2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