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变更后债务由第三人承担。债务的全部转让即免责的债务承担,指的是债务的持有者或者是债的履行者和第三人之间的协议。债务在转让以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其行使义务,债务完全转移是需要经过当事人协议的,达成债务会都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以后第三人会承担原有协议中的全部的债务责任。
一、什么是合同义务转让和合同权利转让?
1、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2、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连带地向债权人负责,叫作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各自按份负其责任,则按份之债的规则处理。
二、免责债务承担的效力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有效的。其指的是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位置而向债权人承担全部的债务,使得债务人脱离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发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是:1、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移转给第三人;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
三、保理合同和债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以下是债权转让合同书中的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分: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趁给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保理与债权转让的区别的答案。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后如何变更税务登记证
486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来债务谁承担
262人看过
-
公司变更名称债务债权变更
127人看过
-
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
58人看过
-
税务经营范围更变申请书怎么写
370人看过
-
债务人变更姓名怎么办
185人看过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
个体工商户企业变更登记之后变更经营者的债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6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方式:债务为经营者变更前产生的,转让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务经营者变更后产生的,承应当承担债务。
-
怎样申请办理经营权变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3、“变更”。是指承包户之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的;或者错误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变更登记的。变更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
-
债权质押后债权人变更怎么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3债权质押后,债权人是不会变更的。债权人把债权质押给别人后,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对方就有权就该债权优先受偿。同时债权人变更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只有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别人之后,债权人才会变更为第三人的。因此债权质押和债权人变更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是不会一起发生的,债权人把债权质押后,只会产生质押的效力,不会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
-
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是否变更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31、股权变更债权债务不变更。 2、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3、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
-
什么是债权债务债务变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1、广义的债的变更,包括债的主体的变更和债的内容的变更。债的主体的变更,又称为债的转移。是指在债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债权债务由第三人承受。 2、狭义的债的变更,仅指债的内容的变更。我国学术界把债之变更通常届定为“不改变债的关系的主体,而仅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