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女方的三胎子女该怎么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6:10:19 145 人看过

要看你符合不符合领养的条件。1、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6、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符合条件就可以收养。建议咨询民政部门。

一、收养孩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登记有哪些要求?

收养登记需要具备的要求: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三、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条件有哪些?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无子女;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实施后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而且还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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