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的分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9:53:08 277 人看过

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如下:

1、已在工商局办理了股东信息备案登记;

2、记载在股东名册中;

3、具有出资证明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定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股权变更手续要如何办理

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具体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二、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

股权转让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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