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否需要51年土地证原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0:23:18 484 人看过

土地证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

一、什么是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产权房到期了,是可以自动续期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

二、房地产改造中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途径有哪些

有下列取得方式: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三、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有:

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

2、土地使用权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5、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6、土地使用权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7、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房屋只有土地证怎么拆迁?
    一、房屋只有土地证怎么拆迁?房屋只有土地证应当是根据法定的程序来进行拆迁。有土地使用证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要看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划拨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
    2023-06-15
    299人看过
  • 承揽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许可证?
    房屋拆迁需要资质。各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时,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土石方工程公司需要资质吗一、土石方工程公司需要资质吗土石方工程不要资质的,土石方工程资质已经被取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接土石方工程,因为在新的资质标准中取消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的项目,所以只能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来承接了。【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第三十三条: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三十三)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
    2023-07-04
    310人看过
  • 房屋征收包括土地使用证吗,无土地使用证房屋能否拆迁
    我们都知道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而需要拆迁房屋之前,是需要向房屋的所有者介绍国家政策,双方需要就赔偿内容达成一致后,国家才能征收。在房屋征收后,公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那么,公民在失去房屋的所有权后,房屋征收包括土地使用证吗?一、房屋征收包括土地使用证吗?字房屋被征收后,房主即失去了该房屋的使用权,自然需要上交土地使用证。二、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能进行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建造新的配套中低价商品房来代替。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拆迁业主,获得的这种配套的商品房,其房屋产权归个人业主,但作为业主如果想要将这套商品房卖出,那么就需要在取得权的5年后才可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这种拆迁房可以先作为自己的居住场
    2023-06-21
    27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拆迁裁决书》需要什么证件
    拆迁裁决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裁决的依据和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所需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送达方式是什么申请行政裁决后作出裁决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应当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三)裁决的依据、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
    2023-08-08
    334人看过
  • 房屋拆迁应具备哪些条件,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
    一、房屋拆迁应具备哪些条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
    2023-02-10
    461人看过
  • 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能否拆迁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不合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需要拆迁的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于符合拆迁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根据上诉规定,你可以去当地政府举报
    2023-06-10
    265人看过
  • 拆迁还需要土地证吗
    一、拆迁还需要土地证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二、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三、集体土地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
    2023-06-15
    2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还未还原是否要销户
    房屋拆迁后,房屋就消灭,房屋灭失后,房屋权属证书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2023-03-20
    418人看过
  • 拆迁需要房屋拆迁许可证吗?
    在执行《国有土上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征收实施单位拆迁是否还必须要办理拆迁许可证。2011年1月26日以后,所有拆迁办要更名为房屋征收管理办。另外,房屋征收的所有实施都不允许是开发者。当然,除非自己买土地。其他必须由政府部门执行。拆迁许可证已经不允许使用了。房屋征收后在给予开发商,必须是净地出让。房屋拆迁怎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1、房屋拆迁方若是想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房管局审批;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实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议,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主任、主任审批;2、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2023-08-07
    321人看过
  • 拆迁是按土地证面积还是房屋面积
    拆迁按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算。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按照批准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你的宅基地面积。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
    2023-08-09
    283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策略: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践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且当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订的,《土地管
    2023-07-07
    25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公证所需的必要文件
    提供材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注意事项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
    2023-07-03
    440人看过
  • 土地、房屋因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答:土地、房屋因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面积)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或安置面积标准)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或安置面积标准)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财税[2005]45号)一、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一)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
    2023-06-20
    292人看过
  • 强制拆迁房屋是否需要报警?
    房屋如果是非法暴力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报警。如果房屋是依法强拆的,当事人报警可能不受理,即使受理了公安机关也不会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报警需要当地报吗报警可以在当地报。但是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
    2023-07-05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建房是否需要土地证和房产证拆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2
      建议去申请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未经依法批准建房的,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拆迁也没有赔偿。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
    • 房屋拆迁土地证是否是拆迁款补偿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拆迁不一定会要土地证,因为房屋所落土地的权属有很多种情况,如果能办出房产证就证明该处房屋及土地能够转让,如果在拆迁中发现土地不能转让,那就是房地局等房屋管理部门没有按程序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5但有土地证和无土地证在拆迁房屋补偿价格肯定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只看房产证,但有的必须双证齐全。建议能办理就去办理,直接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如国土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地局等部门询问。
    • 拆迁房屋是否补偿屋下土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法律规定: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房屋拆迁,需要发土地证才能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若土地纠纷是涉及到拆迁的话,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拆
    • 房屋拆迁土地证与房产证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30
      拆迁房屋时房屋拆迁土地证与房产证以房产证为准进行补偿,征收土地以土地证为准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