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能否转让
1、被安置人拿到安置房后,如果取得了安置房的所有权,可以买卖房屋,转让所有权。
2、如果有限售或者是上市买卖时间限制的,要遵守规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
1、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2、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3、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
民法典中农村集体所有权安置房可否转让
36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回迁安置房能否转让,哪些房屋不可以转让
4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安置房转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23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诉讼法院确认所有权
268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女可否要拆迁安置房
277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在民法典中能否直接转让?
368人看过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
民法典中安置房转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18民法典中安置房转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拆迁安置房的,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转让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
-
三间房拆迁后, 其中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否获得拆迁安置的所有权?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9首先要搞清楚,你家继承了宅基地上的三间房屋,那么该宗宅基地之上共有多少房屋,有几户人家在该宅基地之上,这个搞不清,无法作出全面回答。只能按照我的猜测回答如下,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为房屋所有权人,你家经法院调解取得了房屋三间,你家就是该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被拆迁人。拆迁方必须与你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否则就是违法。除了三间房屋之外,还应当对这三间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按照房屋所在地区规定的区位补偿价予
-
民法典中了安置房有拆迁补偿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23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安置房未领取权属证书情况下发生的买卖。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法院一般会因争
-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宅基地是否有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
民法典继子能否分得继母拆迁安置房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7继子和继母有抚养关系,继母过世后,如果没有遗嘱,继子可以按法定继承,继承继母拆迁的安置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