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21:03:53 155 人看过

一、预付式消费如何维权

专家建议,拓宽消费者举报渠道建立存款保险保证金制度

以优惠为由头,吸引消费者办理储值卡、消费卡,办理之后门店却突然关门,甚至仅以一纸公告打发消费者……预付式消费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点。在预付式消费中,一旦商家跑路,消费者就会损失预交款。除此之外,消费者还面临着被限制自由选择权,陷入不平等格式条款陷阱等诸多权益受损状态。专家及业内人士建议,应当拓宽消费者举报渠道,并呼吁建立存款保险保证金制度,对发行预付式消费卡的经营者建立专用的行业信用档案,让消费者不再维权无门。

二、预付式消费的风险

(一)预付式消费“看上去很美”资金安全风险突出

“亲,办个卡吗?”“亲,订两套照片,送一套哦。”“亲爱的,充值1000元办理会员卡,赠送您一次免费美甲。”……如今,在商场、超市、美容院、健身房等花销较大的休闲娱乐场所,店员们总会很热情且频繁地推销预付消费。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越来越多地走入大众视野。在预付式消费中,通过预先支付一定的金额,消费者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同时可以按次或按期获得商品、接受商家服务。这种消费模式,正广泛应用于服务领域,不过由于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社会监督监察体制不健全等原因,预付式消费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背后潜藏一定风险,而消费者则成为这种风险的承担者。

去年以来,在沈阳拥有多家分店,全市会员合计超过8000人的沈阳某瑜伽健身会馆几家分店,相继出现拖欠房租与电费、拖欠员工及私人教练工资、以装修另行选址等为由闭店等非正常经营状况。

有消费者表示,自己2018年3月份花了6000元在该瑜伽健身会馆**中兴店办理了两张健身卡,以及价值800元的私教课。“当时介绍是包括游泳、健身和瑜伽,办的是预售,说4月份开馆,结果到4月底连游泳池都没建,又说等到6月份,我申请退款,钱到现在也没退回来……店家就说前老板跑了,他们不管,真是很愤怒。”很多消费者遇到商家“跑路”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预付式消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

预付式消费卡是一种消费的中介。”业内专家表示:消费者一次性缴足费用后,可以享受优惠,经营者也提早收到款项,降低流失顾客的风险,增加流动资金。商家可以不断扩大规模,占领市场份额与地位。

预付式消费这一模式尽管有很多好处,但其引发的争议及风险也在随之增加。这其实是一种风险转嫁,让消费者与商家一起承担商家的经营风险,大笔的预付款进账后,如果商家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强,很可能跑路,由于存在一定的法律缺陷和制度不完善,跑路后消费者很难追讨。

事实上,2012年商务部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就规范商业预付卡,对预付消费做出管理。其中明确规定,单用途预付卡归各级商务部门管理,发卡企业应在开展此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不备案还逾期不改正,要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过,那些街头巷尾发卡、叫卖优惠项目的小店,很少去备案。对于不备案的企业,监管部门怎么办?有专家认为,上述《办法》的施行主要靠企业自律,对于没有法人资格的“小店”,制度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预付式”的经营,这暗藏很大的社会风险。

虽然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约束管理,只能通过《民法典》《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般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也加大了维权难度。专家认为,未来可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列出专门条款,对发放预付式消费卡的主体资质、发卡规模数量、经营者法律责任、格式合同主要内容等做出规定,以便相关部门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有法可依。

三、预付式消费“陷阱”多乱象丛生亟待亮剑

预付式消费模式乱象丛生,屡屡发生纠纷陷阱,甚至积重难返,业内人士认为,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重拳出击,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将市场行为限制于规范的轨道之中。

专家建议,可以对发行预付式消费卡的经营者建立专用的行业信用档案。消协或工商管理部门可以设立行业失信惩戒体系,对预付卡发行人进行信用评估并定期予以公示,对失信经营者给予警告、曝光,并将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对存有疑似诈骗行为的经营者,应视情节决定是否取消其发行预付式消费卡的资格,情节较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为了防范预付消费带来的社会风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建立存款保证金制度。可借鉴房屋买卖中房款第三方监管机制,对于发卡商家所收取的预付卡销售款项委托第三方予以托管,消协或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可在银行设置一个具有保障金性质的监管账户。

例如可以考虑,商家事先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约,向消费者出售预付卡后,将预付卡销售金额托管于银行指定账户。消费者在商家用卡产生消费后,相应的预付款项才转入商家账户;如果没有消费,则预付款仍在资金托管银行设置的专用账户中,一旦商家出现经营问题,消费者可随时向监管机构申请退款,防范预付资金的滥用。

有专家认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上述有关规定只规范了企业,个体户发卡仍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应设置专门举报电话,消费者在被推销“办卡”时如发现商家没有备案则可随时举报。同时在商务部门,按照责任区域进行划地分解,把监管责任明确到人,一旦出现“不备案发卡”“收费跑路”事件后,进行责任倒查和追溯,让监管真正落地。

“本卡不可退款”“过期无效,遗失不补”“不可转让”“解释权归商家”……办理预付卡时,商家往往限定诸多条款,在限制消费行为的同时,更故意减轻或逃避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维权也缺乏基础性条件。

尤其是消费者在平时的消费过程中,一般不会注意到经营者的相关信息,这也导致在权益受到损害时缺少维权“抓手”。对此,专家认为,作为一种监管的方法,建议从行业管理角度,要求所有办理预付卡的商家,制作一个小册子。清楚地写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将预付式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予以明确。这样的话一旦将来有纠纷,消费者和商家交涉能形成一种证据。

另外,专家建议注意保存发票证据。尤其是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要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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